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25

625.记事五:

625.记事五:
有一次,当我沉思主的第二次降临时,一道亮光突然出现,猛然击中我的眼睛。于是,我举目观看,只见上面的整个天堂充满光明;还听见从东到西一长串颂扬神的声音。天使近前说:“这是因主的降临而对祂的赞美。它出自东西方天堂的天使。”从南方或北方的天堂只能听见轻柔的低语。天使能听懂这一切,于是先告诉我说,对主的这些颂扬和赞美取自圣言;接着又说:“现在他们特别用先知但以理所说的这些话颂扬和赞美主:你既见铁与泥搀杂,却不能彼此相合。但在那些日子里,天上的神必另立一国,永不败坏,却要打碎灭绝那一切国,这国必存到永远”(但以理书2:43, 44)。
此后,我听见似歌唱的声音,然而朝更远的东方望去,却看见一道比之前还要灿烂的亮光。我问天使那里是怎么颂赞的。他说,是但以理书中的这些话: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得了权柄、国度,使各民、各族的人都事奉祂。祂的权柄是永远的权柄,不能废去,祂的国是必不败坏的国。(但以理书7:13, 14)
除此之外,他们还用启示录中的这些话颂赞主:
愿荣耀、权能归给耶稣基督。看哪,祂驾云降临。祂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始,是终,是首先的,是末后的,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我约翰从七灯台中间的人子那里听到这一切。(启示录1:5-13; 22:8, 13)
以及马太福音(24:30, 32)中的话。
我又向东方天堂望去,光从右侧发出,光辉一直发散到南方穹苍,我听见甜美的声音,就问天使,那里是怎么颂赞主的。他说是用启示录中的这些话进行颂赞的:
我看见一个新天新地。又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我听见有大声音从天上出来说,看哪!神的帐幕在人间。祂要与人同住。有一位天使同我说话,说,你来,我要将新妇,就是羔羊的妻,指示看。我在灵里被那天使带到一座又大又高的山上,他将那圣耶路撒冷指示我。(启示录 21:1, 2,3, 9, 10)
还有这些话:
我耶稣是明亮的晨星;圣灵和新妇都说,来!祂说,我必快来!阿们!主耶稣啊,愿你来!(启示录22:16, 17, 20)
在这和更多之后,我又听见从天堂的东方到西方,以及从南方到北方普遍的颂赞,于是问天使:“现在这颂赞是什么?”他说,是先知书中的这些话:
凡有血气的,必都知道我是耶和华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以赛亚书49:26)
耶和华以色列的君,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真神!(以赛亚书44:6)
到那日,人必说,看哪,这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祂拯救我们。祂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祂。(以赛亚书25:9)
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当预备耶和华的路。看哪,主耶和华必像大能者临到,祂必像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以赛亚书40:3, 5, 10, 11)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恒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33:15,16)
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祂必称为全地之神。(以赛亚书54:5)
那日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那日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祂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撒迦利亚书14:9)
听到并理解这一切后,我心里欢喜雀跃,就高高兴兴地回家了,然后从灵的状态回到肉体的状态,并在这种状态下将我耳闻目睹的这些事记录下来。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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