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4.记事四:
半夜醒来,我在朝东某个高处看见一位天使右手拿着一张纸。这纸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纸中央有一行金字;我见写的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字迹放射的灿烂光芒扩散成大光环围绕这纸,以致这光环或四围看上去就像春天的黎明。此后,我看见天使连同他手里的纸降下来,并且在下降的过程中,这纸越来越不明亮;那行字,即“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则从金色变成银色,然后变成铜色,又变成铁色,最终变成铜与铁的锈色。最后,天使似乎没入黑雾,又穿过黑雾落到地上。在此,那纸尽管还在他手上,却看不见了。这事发生在灵人界,就是所有人死后首先聚集的地方。
然后天使对我说:“你去问问那些即将到这来的人,他们是否看见我或我手里的东西。”一大群人来了,分别是来自东、西、南、北的四个团体。我问来自东南方的人(他们在世时致力于学问),是否看见有人和我同在,或他手里有什么东西。他们都说什么也没看见。然后,我又问来自西北方的人(他们在世时相信学者说的话),这些人也说什么都没看见。然而,他们当中最后一批人,在世时一直处于简单的仁之信,或说拥有源于良善的真理,在前面的人走了以后,声称他们看见一个人和一张纸,这人穿着优雅,纸上写着字。当靠近看时,他们说上面写的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这些人还与这天使交谈,请求他告诉他们这是什么意思。于是,天使便说:“整个天堂万物和整个尘世万物,经由创造无非都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因为每一个事物,不管活得、有呼吸的,还是死的、没有呼吸的,皆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受造,并被造为这婚姻。没有任何事物被单单造为真理,或单单造为良善;这样的事物是不存在的;这二者通过这婚姻存在,并照着这婚姻成为某种事物。在主神,创造者里面,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就存在于它们的实质中。祂的实质存在就是神性良善,该实质的显现就是神性真理,它们处于完全结合的状态,因为在祂里面,它们构成无限的一体。由于这二者在神创造者自己里面为一,所以它们在由祂所创造的每一个事物里面也为一。创造者还通过这一以一个如婚姻那样的永约与祂所创造的万物结合。”
天使继续说:“由主口授的圣经,无论整体还是部分,都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参看248-253节)。既然教会通过教义的真理形成,宗教通过照着教义真理生活的善行形成,就基督徒而言,它们都唯独源自圣经,那么显而易见,无论总体还是部分,教会也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关于此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所说的一切也适用于仁与信的婚姻,因为良善与仁相关,真理与信相关。”说完这番话,天使离开地面,穿过乌云升入天堂。随着他上升,那纸开始像原先那样闪闪发光,并在上升的每个阶段都发生变化。看哪,之前看似黎明的那个光环降下来,驱散了笼罩大地的乌云,太阳又照射出来。
62.“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表示一个新天堂和一个新教会,它们处于爱之良善。这从“转过来看见”、“七”、“灯台”和“金”的含义清楚可知:“转过来看见”是指出于光照来理解(参看AE 61节);“七”是指完全和所有,论及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事物(参看AE 20, 24节);“灯台”是指新天堂和新教会,这一点可见于下文;“金”是指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113, 1551–1552, 5658, 6914, 6917, 9510, 9874, 9881节)。“七个灯台”表示天堂和教会,这一点从本章最后一节经文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你所看见的七灯台就是七个教会。”“七个教会”表示所有属主的教会之人,因而表示总体上的教会(AE 20节);它们还表示天堂,因为天堂和教会构成一体。此外,那些拥有教会在里面的人也拥有天堂在里面,因为爱与信之良善构成与人同在的教会,也构成与他同在的天堂,就像构成与天使同在的天堂一样;因此,那些在世上拥有教会,也就是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里面的人死后进入天堂;事实的确如此(对此,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2节;《天堂与地狱》57, 221–227节)。此处“七个灯台”表示新天堂和新教会,是因为这些在启示录(参看21章)末尾被论述,从而形成其中一切事物的结论;由于末后的也是首先的,所以关于这些的预言出现在这本书的开头。此外,圣言通常在开头提到那些在末尾要发生的事,因为居间物包括在它们里面;事实上,首要事物在灵义上是所有其它事物为之存在的目的,因为目的既是首先的,也是末后的,所有其它事物都关注它(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98节)。
“灯台”表示天堂和教会,这一点从对帐幕中的灯台的描述明显看出来,因为帐幕代表总体上的整个天堂;其中的灯台代表属灵天堂,也就是第二层天堂(参看《属天的奥秘》,3478, 9457, 9481, 9485, 9548–9577, 9783节)。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从约翰看见“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很清楚地看出来;“人子”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性真理,也就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从神性人身发出。极其辉煌的灯台也出现在属灵天堂;这些灯台代表属灵天堂;我也得以看见它们。由此可见在圣言中,就灵义而言,以下经文中的“灯台”和“灯”表示什么;启示录:
你若不悔改,我要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启示录2:5)
“把你的灯台挪去”是指把天堂或教会从他们那里夺走。撒迦利亚书:
天使问先知说,你看见了什么?我说,我看见了,看哪,一个灯台,全是金的,其顶上有油碗,灯台上有七盏灯,灯上有七个管子。(撒迦利亚书4:2, 3)
此处论述的是所罗巴伯,他立了神家的根基,并完成了它。所罗巴伯代表即将降临,并恢复天堂和教会的主;灯台表示天堂和教会;其中的神圣真理就是七盏灯。
由于一个灯台从灯取得其代表意义,灯则从光取得其代表意义,天堂里的光是神性真理,所以主也被称为“一盏灯”,如在启示录:
圣耶路撒冷不需要日月照耀它,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它,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3; 22:5)
这就是为何大卫和他以后的诸王被称为“以色列的灯”(撒母耳记下21:17; 列王纪上11:36; 15:4; 列王纪下8:19)。因为大卫表示王权方面的主,犹太和以色列的诸王同样代表王权方面的主。关于“大卫”的代表,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888, 9954节);关于“王”的代表,可参看前文(AE31节)。被看到的灯台是金的;因为“金”表示爱之良善,从主发出的一切都来自神性之爱;因此,主在天堂的神性是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也就是仁爱(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19节)。这就是为何此处的灯台,以及帐幕中的灯台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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