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24

624.记事四:

624.记事四:
半夜醒来,我在朝东某个高处看见一位天使右手拿着一张纸。这纸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纸中央有一行金字;我见写的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字迹放射的灿烂光芒扩散成大光环围绕这纸,以致这光环或四围看上去就像春天的黎明。此后,我看见天使连同他手里的纸降下来,并且在下降的过程中,这纸越来越不明亮;那行字,即“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则从金色变成银色,然后变成铜色,又变成铁色,最终变成铜与铁的锈色。最后,天使似乎没入黑雾,又穿过黑雾落到地上。在此,那纸尽管还在他手上,却看不见了。这事发生在灵人界,就是所有人死后首先聚集的地方。
然后天使对我说:“你去问问那些即将到这来的人,他们是否看见我或我手里的东西。”一大群人来了,分别是来自东、西、南、北的四个团体。我问来自东南方的人(他们在世时致力于学问),是否看见有人和我同在,或他手里有什么东西。他们都说什么也没看见。然后,我又问来自西北方的人(他们在世时相信学者说的话),这些人也说什么都没看见。然而,他们当中最后一批人,在世时一直处于简单的仁之信,或说拥有源于良善的真理,在前面的人走了以后,声称他们看见一个人和一张纸,这人穿着优雅,纸上写着字。当靠近看时,他们说上面写的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这些人还与这天使交谈,请求他告诉他们这是什么意思。于是,天使便说:“整个天堂万物和整个尘世万物,经由创造无非都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因为每一个事物,不管活得、有呼吸的,还是死的、没有呼吸的,皆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受造,并被造为这婚姻。没有任何事物被单单造为真理,或单单造为良善;这样的事物是不存在的;这二者通过这婚姻存在,并照着这婚姻成为某种事物。在主神,创造者里面,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就存在于它们的实质中。祂的实质存在就是神性良善,该实质的显现就是神性真理,它们处于完全结合的状态,因为在祂里面,它们构成无限的一体。由于这二者在神创造者自己里面为一,所以它们在由祂所创造的每一个事物里面也为一。创造者还通过这一以一个如婚姻那样的永约与祂所创造的万物结合。”
天使继续说:“由主口授的圣经,无论整体还是部分,都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参看248-253节)。既然教会通过教义的真理形成,宗教通过照着教义真理生活的善行形成,就基督徒而言,它们都唯独源自圣经,那么显而易见,无论总体还是部分,教会也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关于此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所说的一切也适用于仁与信的婚姻,因为良善与仁相关,真理与信相关。”说完这番话,天使离开地面,穿过乌云升入天堂。随着他上升,那纸开始像原先那样闪闪发光,并在上升的每个阶段都发生变化。看哪,之前看似黎明的那个光环降下来,驱散了笼罩大地的乌云,太阳又照射出来。

诠释启示录 #151

151.“这些事是神

151.“这些事是神之子说的”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教会的那本质或构成要素就来自这神性人身。这从“神之子”的含义清楚可知,“神之子”是指神性人身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神性真理从祂发出(参看AE 63节)。它也指教会的那本质或构成要素,即内在或属灵人的打开,以及它与外在的结合,都来自祂,因为属于人的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的神性人身。事实上,构成教会的爱和信的一切都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不是直接从神性本身发出;凡直接从祂的神性本身发出的,都不会进入人的任何思维和情感,因而不会进入信和爱,因为它远在它们之上。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人不能脱离人的形式去思想神性本身,除非他可以说思想最细微部分的自然界。没有指向某个具体形式的思维会向各个方向扩散,如此扩散的东西会消失。我从来世那些来自基督教界,只思想父,不思想主的人身上特别得以知道这一点,他们视最细微部分的自然界为他们的神,最终背离对神的一切观念,因而背离对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的观念和信仰。

那些以人的形式思想神的人则不然;这些人都有其指向神性的观念,他们的思维也不像前者的思维那样向各个方向游离。由于在人形式下的神性是主的神性人身,所以主将他们的思维和情感弯折并指向祂自己。由于这是教会的本质,或首要真理,所以在人的形式之下思想神性,因而在自己里面从内心看见神性,持续不断地从与人同在的天堂流入,因此可以说被植入每个人,除了那些在自己里面扑灭了这种植入的思维之人以外(参看《天堂与地狱》,82节)。理性由此也能看出为何死后所有人,无论有多少,当成为灵人时,都转向自己的爱,因而为何那些在人的形式之下敬拜神性的人转向主,在他们看来,主就是众天堂之上的太阳。而那些不在人的形式之下敬拜神性的人则转向他们自己的属世人之爱,这一切爱都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有关;因此,他们背离主;背离主就是转向地狱。在灵界,所有人都转向自己的爱(参看《天堂与地狱》,17, 123,142–145, 151, 153, 255, 272, 510, 548, 552, 561节)。

所有生活在古代,并敬拜神性的人都在思维上看见一个人形式下的神性,几乎没有任何人去思想一个不可见的神性;甚至在那时,人形式之下的神性就是神性人身。但这神性人身是主在众天堂中并经过众天堂的神性,当天堂最终因构成天堂的世人逐渐从内在变得外在,从而变得属世而变得衰弱时,神性本身便乐意披上一个人身,并荣耀它,或把它变成神性,从而使祂可以从祂自己影响所有人,无论灵界的人,还是自然界的人,并可以拯救那些承认并敬拜祂在人身中的神性之人。

旧约先知书和福音书中的许多经文都清楚说明了这一点,我们从中只引用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领会光。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祂在世界,世界却不承认祂。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约翰福音1:1–14)

很明显,此处“圣言”是指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主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这从这些话也明显可知,即: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也就是成了一个人。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而这神性真理就是主在天堂的神性,所以“圣言”也表示神性真理;因此,经上说祂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此处,“光”是神性真理;由于人从内在变得如此外在或属世,以至于不再承认神性真理或主,所以经上说,黑暗不领会光,世界不承认祂。圣言就是神性人身和由此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3, 304节)。“光”是神性真理,“黑暗”是那些不在光中之人所处的虚假(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 275节)。

那些承认主,并出于爱和信敬拜祂,没有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被重生并得救了,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教导了这一点: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此处“从血生的”是指那些毁灭爱和仁的人;“从肉欲生的”是指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人的意愿自我的各种邪恶,这意愿自我本身无非是邪恶;“从人意生的”是指来自这意愿自我的虚假。经上说,信祂名的人成为神的儿女,是从神生的,表示那些没有处于这些爱的人接受主,被重生并得救。“信主的名”就是承认祂的神性人身,从祂接受爱和信(参看AE 102–135节)。“血”是指那些毁灭爱和仁的事物(参看《属天的奥秘》,4735, 5476, 9127节);“肉”是指人的意愿自我,这意愿自我本身无非是邪恶(AC 210, 215, 731, 874–876, 987, 1047, 2307, 2308, 3518, 3701, 3812, 4328, 8480, 8550, 10283, 10284, 10286, 10732节);人的自我就是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AC 694, 731, 4317, 5660节)。“人”是指理解力,因而是指真理或虚假,因为理解力要么来自这一个,要么来自那一个(AC 3134, 3309, 9007节)。因此,“人意”是指理解力自我;当理解力自我从本身无非是邪恶的意愿自我存在时,它无非是虚假,因为意愿中有邪恶,理解力中就有虚假。“从神生的”是指被主重生(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73–184节)。此外,宇宙中的所有人都从出于天堂的流注和启示敬拜人形式的神性(参看《宇宙星球》98, 121, 141, 154, 158, 159, 169节);高层天堂的所有天使同样如此(参看《天堂与地狱》,78–86节)。

由此可见,教会的一切,因而属于人的天堂的一切,都来自主的神性人身。因此,启示录第一章通过各种代表描述了“人子”,也就是神性人身;后来,对七个教会的介绍性陈述都是从这段描述中摘取的(可参看AE 113节),对这个教会所说的话尤其论述了教会的这个重大或首要本质,即内在与外在的结合,或教会之人的重生;因为经上对该教会的天使说:“这些事是那眼目如火焰、脚像擦亮的铜的神之子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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