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4.记事四:
半夜醒来,我在朝东某个高处看见一位天使右手拿着一张纸。这纸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纸中央有一行金字;我见写的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字迹放射的灿烂光芒扩散成大光环围绕这纸,以致这光环或四围看上去就像春天的黎明。此后,我看见天使连同他手里的纸降下来,并且在下降的过程中,这纸越来越不明亮;那行字,即“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则从金色变成银色,然后变成铜色,又变成铁色,最终变成铜与铁的锈色。最后,天使似乎没入黑雾,又穿过黑雾落到地上。在此,那纸尽管还在他手上,却看不见了。这事发生在灵人界,就是所有人死后首先聚集的地方。
然后天使对我说:“你去问问那些即将到这来的人,他们是否看见我或我手里的东西。”一大群人来了,分别是来自东、西、南、北的四个团体。我问来自东南方的人(他们在世时致力于学问),是否看见有人和我同在,或他手里有什么东西。他们都说什么也没看见。然后,我又问来自西北方的人(他们在世时相信学者说的话),这些人也说什么都没看见。然而,他们当中最后一批人,在世时一直处于简单的仁之信,或说拥有源于良善的真理,在前面的人走了以后,声称他们看见一个人和一张纸,这人穿着优雅,纸上写着字。当靠近看时,他们说上面写的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这些人还与这天使交谈,请求他告诉他们这是什么意思。于是,天使便说:“整个天堂万物和整个尘世万物,经由创造无非都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因为每一个事物,不管活得、有呼吸的,还是死的、没有呼吸的,皆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受造,并被造为这婚姻。没有任何事物被单单造为真理,或单单造为良善;这样的事物是不存在的;这二者通过这婚姻存在,并照着这婚姻成为某种事物。在主神,创造者里面,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就存在于它们的实质中。祂的实质存在就是神性良善,该实质的显现就是神性真理,它们处于完全结合的状态,因为在祂里面,它们构成无限的一体。由于这二者在神创造者自己里面为一,所以它们在由祂所创造的每一个事物里面也为一。创造者还通过这一以一个如婚姻那样的永约与祂所创造的万物结合。”
天使继续说:“由主口授的圣经,无论整体还是部分,都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参看248-253节)。既然教会通过教义的真理形成,宗教通过照着教义真理生活的善行形成,就基督徒而言,它们都唯独源自圣经,那么显而易见,无论总体还是部分,教会也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关于此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所说的一切也适用于仁与信的婚姻,因为良善与仁相关,真理与信相关。”说完这番话,天使离开地面,穿过乌云升入天堂。随着他上升,那纸开始像原先那样闪闪发光,并在上升的每个阶段都发生变化。看哪,之前看似黎明的那个光环降下来,驱散了笼罩大地的乌云,太阳又照射出来。
525.“你的愤怒临到了,审判死人的时候到了”表示他们的毁灭,以及对那些没有任何属灵生命之人的最后审判。“你的愤怒”表示最后的审判(AR 340节),因而表示他们的毁灭;主的“愤怒”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他们觉得好像是主出于愤怒把他们扔进地狱,而事实上,是恶人把自己扔进地狱。这就像一个罪犯将他所受的惩罚归咎于法律,或像人若把手伸进火里,就把烧伤归咎于火,或像他冲向剑刃,若被刺穿,就归咎于一个人用来保护自己的手中的剑。凡悖逆主,出于愤怒冲上去攻击受主保护者的人,都会遭遇这种情形。受审判的“死人”在普遍意义上是指那些从世界上死亡的人,但在严格意义上是指那些没有任何属灵生命的人;审判论及这些人(约翰福音3:18; 5:24, 29)。原因在于,那些拥有属灵生命的人被称为“活人”。属灵生命只在那些靠近主,同时避恶如罪的人里面。
以下经文所说的人就是指那些没有任何属灵生命的人;诗篇:
他们又与巴力毗珥连合,且吃了祭死人的物。(诗篇106:28)
又:
仇敌逼迫我的灵魂,使我坐在黑暗中,如世上的死人。(诗篇143:3)
又:
要垂听被囚之人的叹息,要释放将要死的人。(诗篇102:20)
启示录:
我知道你的作为,你有一个名,就是你是活的,其实是死的;你要警醒,坚固那剩下将近死去的。(启示录3:1, 2)
“死人”之所以是指这些人,是因为所指的是属灵的死亡;因此,“被杀之人”表示那些因属灵的死亡而灭绝的人(AR 321, 325节,以及其它地方)。但以下经文中的死人是指那些从世界上死亡的人:
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
又:
其余的死人没有复活。(启示录20:5)
原因在于,在那里,“第一次的死”是指属世的死亡,也就是离世;“第二次的死”是指属灵的死亡,也就是诅咒,或罚入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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