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24

624.记事四:

624.记事四:
半夜醒来,我在朝东某个高处看见一位天使右手拿着一张纸。这纸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纸中央有一行金字;我见写的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字迹放射的灿烂光芒扩散成大光环围绕这纸,以致这光环或四围看上去就像春天的黎明。此后,我看见天使连同他手里的纸降下来,并且在下降的过程中,这纸越来越不明亮;那行字,即“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则从金色变成银色,然后变成铜色,又变成铁色,最终变成铜与铁的锈色。最后,天使似乎没入黑雾,又穿过黑雾落到地上。在此,那纸尽管还在他手上,却看不见了。这事发生在灵人界,就是所有人死后首先聚集的地方。
然后天使对我说:“你去问问那些即将到这来的人,他们是否看见我或我手里的东西。”一大群人来了,分别是来自东、西、南、北的四个团体。我问来自东南方的人(他们在世时致力于学问),是否看见有人和我同在,或他手里有什么东西。他们都说什么也没看见。然后,我又问来自西北方的人(他们在世时相信学者说的话),这些人也说什么都没看见。然而,他们当中最后一批人,在世时一直处于简单的仁之信,或说拥有源于良善的真理,在前面的人走了以后,声称他们看见一个人和一张纸,这人穿着优雅,纸上写着字。当靠近看时,他们说上面写的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这些人还与这天使交谈,请求他告诉他们这是什么意思。于是,天使便说:“整个天堂万物和整个尘世万物,经由创造无非都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因为每一个事物,不管活得、有呼吸的,还是死的、没有呼吸的,皆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受造,并被造为这婚姻。没有任何事物被单单造为真理,或单单造为良善;这样的事物是不存在的;这二者通过这婚姻存在,并照着这婚姻成为某种事物。在主神,创造者里面,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就存在于它们的实质中。祂的实质存在就是神性良善,该实质的显现就是神性真理,它们处于完全结合的状态,因为在祂里面,它们构成无限的一体。由于这二者在神创造者自己里面为一,所以它们在由祂所创造的每一个事物里面也为一。创造者还通过这一以一个如婚姻那样的永约与祂所创造的万物结合。”
天使继续说:“由主口授的圣经,无论整体还是部分,都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参看248-253节)。既然教会通过教义的真理形成,宗教通过照着教义真理生活的善行形成,就基督徒而言,它们都唯独源自圣经,那么显而易见,无论总体还是部分,教会也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关于此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所说的一切也适用于仁与信的婚姻,因为良善与仁相关,真理与信相关。”说完这番话,天使离开地面,穿过乌云升入天堂。随着他上升,那纸开始像原先那样闪闪发光,并在上升的每个阶段都发生变化。看哪,之前看似黎明的那个光环降下来,驱散了笼罩大地的乌云,太阳又照射出来。

揭秘启示录 #17

17.“从死里头生的

17.“从死里头生的”表示祂也是神性良善本身。至今还没有人知道“从死里头生的”是什么意思;古人曾争论它的含义。他们知道“头生的”表示首先和主要的事物,教会的一切都出于它;许多人认为,它是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但只有少数人认为它是行为和作为上的真理,也就是生活的良善。我们稍后会看到,后一种真理才是教会首先和主要的事物,因而也是“头生的”在本来意义上的含义。不过,首先要说一说那些认为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是教会首先和主要的事物,因而是“头生的”之人的观点。他们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它首先被学习,还因为一个教会是通过真理而成为一个教会的,但在真理属于生活之前,它仍不是一个教会。在此之前,真理只在理解力的思维和记忆里,不在意愿的行为中;真理若不是行为或作为上的真理,就不是活的。它只是像一棵枝繁叶茂却不结果子的树,像未加应用的知识,也像居住的房子有待建于其上的地基。这些事在时间上是首先的,但在目的上不是首先的;在目的上首先的事,才是首要的。因为在房子里居住在目的上是首先的,而地基在时间上是首先的;功用在目的上也是首先的,知识在时间上是首先的;同样,当栽下一棵树时,果实在目的上是首先的,而枝叶在时间上是首先的。

理解力也是如此,它首先在人里面形成,但目的是让人可以做他用理解力所看到的事;否则理解力就像一个教导得好,但生活邪恶的牧师。此外,一切真理都播种于内在人,扎根于外在人;因此,除非播种的真理扎根于外在人(这通过实行来实现),否则它就会变得像一棵不是栽在土里,而是栽在土表的树,在炎炎烈日下会立刻枯萎。实践真理的人死后就把这根带在身上,但只通过信知道并承认它们的人没有这根。由于许多古人将时间上首先的也视为目的上首先的,这目的是首要的,所以他们说,“头生的”表示在教会的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殊不知,这真理只是表面上,而非实际上的头生者。

但所有将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视为首要的人都被定罪了,因为这真理里面没有任何行为或作为,或没有任何生命。亚当和夏娃的长子该隐就由于这个原因而被定罪。该隐表示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这一点可见于《圣治》(242节)一书。雅各的长子流便也因此被他父亲定罪(创世记49:3-4),其长子的名分被剥夺(列代志上5:1)。稍后我们会看到,“流便”在灵义上是指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因被定罪而都被击杀的“埃及头生的”在灵义上无非是指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这真理本身是死的。但以理书和马太福音中的“山羊”无非是指那些处于与生活分离之信的人(关于他们,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61-68节)。那些处于与生活分离之信的人在最后审判的时候被弃绝和定罪,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续》(16节等)。

从这几件事可以明显看出,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不是教会头生的,而行为或作为上的真理,也就是生活的良善才是头生的;因为在真理属于生活之前,教会不在人里面;当真理属于生活时,它才是良善。事实上,理解力的思维和记忆不流入意愿,并通过意愿流入行为;而是意愿流入理解力的思维和记忆,并流入行为。凡从意愿通过理解力发出之物,都是从属于爱的情感通过属于理解力的思维发出的,这一切都被称为良善,并进入生活。因此,主说:

行真理的,是靠神而行的。(约翰福音3:21)

由于约翰代表生活的良善,彼得代表信仰的真理(参看AR 5节),所以靠着主的胸膛并跟从耶稣的,是约翰,而不是彼得(约翰福音21:18-21)。故主论到约翰说,他要等到祂来(约翰福音21:22-23),因而直到今日,也就是主的降临。因此,现在主向那些将属于祂的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的人教导生活的良善。总而言之,真理从良善中首先产生的,因而理解力从意愿中产生的,才是“头生的”;因为真理属于理解力,良善属于意愿;这个“首先或头生”才是首要的,因为它就像种子,其余的东西都从这种子发出。

至于主,祂是从死里头生的,因为就其人身而言,祂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真理本身,所有人本身都是死的,但都从主那里活着。诗篇中的这句话也是这个意思:

我要立祂为长子,高过世上的列王。(诗篇89:27)

这话论及主的人身。正因如此,“以色列”被称为“长子”(出埃及记4:22-23)。“以色列”是指行为上的真理,“雅各”是指教义上的真理;由于教会不是仅由教义上的真理产生的,所以雅各被赐名为“以色列”。然而,在至高意义上,“以色列”是指主。

由于“头生的或长子”的这种代表,一切头生的和一切初熟的果子都归耶和华为圣(出埃及记13:2, 12; 22:28, 29)。由于“头生的或长子”的这种代表,利未人被取来代替以色列教会一切头生的;经上说,他们由此归耶和华(民数记3:12-13, 40-46; 18:15-18);事实上,“利未”表示行为上的真理,也就是生活的良善;因此,祭司的职分被赋予了他的后代;关于这一事实,可参看下文。由于同样的原因,长子可得双份的产业,被称为“力量的开始”(申命记21:15-17)。

“头生的或长子”表示教会的首要之物,因为在圣言中,属世的出生表示属灵的出生,他的“头生的”是指在人里面首先产生它们的;因为教会不在人里面,直到在内在人中孕育的教义真理在外在人中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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