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4.记事四:
半夜醒来,我在朝东某个高处看见一位天使右手拿着一张纸。这纸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纸中央有一行金字;我见写的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字迹放射的灿烂光芒扩散成大光环围绕这纸,以致这光环或四围看上去就像春天的黎明。此后,我看见天使连同他手里的纸降下来,并且在下降的过程中,这纸越来越不明亮;那行字,即“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则从金色变成银色,然后变成铜色,又变成铁色,最终变成铜与铁的锈色。最后,天使似乎没入黑雾,又穿过黑雾落到地上。在此,那纸尽管还在他手上,却看不见了。这事发生在灵人界,就是所有人死后首先聚集的地方。
然后天使对我说:“你去问问那些即将到这来的人,他们是否看见我或我手里的东西。”一大群人来了,分别是来自东、西、南、北的四个团体。我问来自东南方的人(他们在世时致力于学问),是否看见有人和我同在,或他手里有什么东西。他们都说什么也没看见。然后,我又问来自西北方的人(他们在世时相信学者说的话),这些人也说什么都没看见。然而,他们当中最后一批人,在世时一直处于简单的仁之信,或说拥有源于良善的真理,在前面的人走了以后,声称他们看见一个人和一张纸,这人穿着优雅,纸上写着字。当靠近看时,他们说上面写的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这些人还与这天使交谈,请求他告诉他们这是什么意思。于是,天使便说:“整个天堂万物和整个尘世万物,经由创造无非都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因为每一个事物,不管活得、有呼吸的,还是死的、没有呼吸的,皆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受造,并被造为这婚姻。没有任何事物被单单造为真理,或单单造为良善;这样的事物是不存在的;这二者通过这婚姻存在,并照着这婚姻成为某种事物。在主神,创造者里面,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就存在于它们的实质中。祂的实质存在就是神性良善,该实质的显现就是神性真理,它们处于完全结合的状态,因为在祂里面,它们构成无限的一体。由于这二者在神创造者自己里面为一,所以它们在由祂所创造的每一个事物里面也为一。创造者还通过这一以一个如婚姻那样的永约与祂所创造的万物结合。”
天使继续说:“由主口授的圣经,无论整体还是部分,都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参看248-253节)。既然教会通过教义的真理形成,宗教通过照着教义真理生活的善行形成,就基督徒而言,它们都唯独源自圣经,那么显而易见,无论总体还是部分,教会也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关于此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所说的一切也适用于仁与信的婚姻,因为良善与仁相关,真理与信相关。”说完这番话,天使离开地面,穿过乌云升入天堂。随着他上升,那纸开始像原先那样闪闪发光,并在上升的每个阶段都发生变化。看哪,之前看似黎明的那个光环降下来,驱散了笼罩大地的乌云,太阳又照射出来。
L25.⑵当论述审判时,主被称为“人子”,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降临的时候,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把绵羊安置在右手边,山羊在左边。(马太福音25:31, 33)
同一福音书:
当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时,祂要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又: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来临。那时候,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路加福音:
你们要时时警醒,使你们能配得站立在人子面前。(路加福音21:36)
马太福音:
在你们想不到的时刻,人子就来了。(马太福音24:44; 路加福音12:40)
约翰福音: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2, 27)
当论述审判时,主之所以自称“人子”,是因为一切审判都是照着圣言里面的神性真理来执行的。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这真理审判每个人:若有人听见我的话却不信,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我所讲的圣言,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另一处:
人子来不是审判世界,乃是叫世界藉着祂得救。信祂的人,不受审判;不信的人,已经受审判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 18)
主不审判任何人下地狱,不将任何人投入地狱;相反,是恶灵将自己扔了进去,这一事实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HH 545-550, 574节)。耶和华,主,神儿子的“名”表示神性真理,因而也表示圣言,圣言来自祂,关乎祂,因而是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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