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4.记事四:
我曾半夜从睡梦中醒来,在东方的某个高处看到一位天使,右手拿着一张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白纸,纸中央有一行金字;我看到写的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从字迹中闪现出一种光辉,围绕着这张纸扩散成一个大光圈;因此,这个光圈或边框看起来就像春天的黎明。之后,我看到天使手里拿着这张纸降下来,随着他下降,那张纸越来越不明亮,那行字,即“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从金色变成了银色,然后变成了铜色,接着又变成了铁色,最终变成了铜和铁的锈色。最后,天使似乎进入一片黑雾,又穿过黑雾来到地上;在地上,那张纸虽然还在他手里,却看不见了。这事发生在灵人界,死后所有人首先聚集在灵人界。
然后,天使向我说话,说:“你问问那些来这里的人,他们有没有看到我或我手里有什么东西。”一大群人来了,一群人来自东方,一群人来自南方,一群人来自西方,一群人来自北方。我问那些来自东方和南方、在世上致力于学问的人,他们是否看到有人和我在一起,或他手里有什么东西。他们都说什么也没看见。然后,我问那些来自西方和北方、在世上相信学者所说的话的人;这些人也说他们什么也没看见。然而,他们当中的最后一批人,就是那些在世上处于源于仁爱的简单信仰,或处于源于良善的某个真理的人,在他们之前的人离开后,说他们看到一个拿着纸的人,一个穿着优雅的人,一张上面写着字的纸;当他们凑近看时,他们说,他们读到了这句话:“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这些人还与天使交谈,希望他解释一下这是什么意思。天使说:“整个天堂里的一切事物和整个世界上的一切事物,自创造以来,都只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因为每一个和一切事物,无论活的,还是不活的,无论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都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中被创造的,并且是为这种婚姻而创造的。没有一个事物是只为真理,或只为良善而创造的;唯独真理或唯独良善什么都不是;但两者通过这种婚姻而存在,并成为某种事物,这种事物的性质或品质取决于它们婚姻的品质。在主神创造者里面,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在它们实质本身中,祂实质的存在是神性良善,祂实质的显现或出现是神性真理。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也在它们的合一本身中,因为在祂里面,它们无限地构成一体。由于这两者在神创造者自己里面为一,所以它们也在祂所创造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里面为一;通过这种方式,创造者以一个像婚姻一样的永约而与祂所创造的一切事物结合。”
天使进一步说,由主口述的圣经,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可参看TCR 248-253节)。由于对基督徒来说,通过教义的真理形成的教会,和通过符合教义真理的生活良善形成的宗教,只从圣经中获得自己的起源,或说完全来源于圣经,所以很明显,教会,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也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论到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所说的话,也可以论及仁爱与信仰的婚姻,因为良善与仁爱有关,真理与信仰有关。说完这些话,天使从地上升起,穿过云层或薄雾,升入天堂;然后,那张纸随着他上升的程度,又像以前一样闪闪发光;看哪,以前看起来像黎明的那个光环降下来,驱散了给大地带来黑暗的云层或薄雾,随之而来的是明媚的阳光。
54.解释宇宙创造的秩序的性质需要大量篇幅。后面关于创造那一章(TCR 75-80节)会给出它的概要。必须铭记,宇宙中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是各按自己的秩序被创造的,以便它们可以独自持续存在,并且它们起初如此被创造,以至于与整个宇宙的秩序结合,或说符合普遍秩序,以便具体秩序都可以在普遍秩序中持续存在,却又都可以构成一体。举几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人是按他自己的秩序被创造的,他的每一个部位也是按自己的秩序被创造的;如头、身体、心、肺、肝、胰、胃,以及被称为肌肉的一切运动器官,一切感觉器官,如眼睛、耳朵、舌头,都是各按自己的秩序被创造的。事实上,身体中凡没有自己秩序的动脉或纤维,哪怕最小的,根本就不存在;然而,这些无数部位如此符合共同的秩序,与共同的身体如此结合在一起,以至于它们都构成一体,或说形成一个整体。这同样适用于其它事物,仅仅提及它们就足以说明。地上的一切走兽、空中的一切飞鸟、海里的一切鱼,一切爬行动物,事实上一切虫子,甚至直到飞蛾或最微小的昆虫,都是各按自己的秩序被创造的;一切树木、植物、灌木和草本植物,以及一切石头和矿物,甚至直到最小的一粒灰尘,都是各按自己的秩序被创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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