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4.记事四:
我曾半夜从睡梦中醒来,在东方的某个高处看到一位天使,右手拿着一张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白纸,纸中央有一行金字;我看到写的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从字迹中闪现出一种光辉,围绕着这张纸扩散成一个大光圈;因此,这个光圈或边框看起来就像春天的黎明。之后,我看到天使手里拿着这张纸降下来,随着他下降,那张纸越来越不明亮,那行字,即“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从金色变成了银色,然后变成了铜色,接着又变成了铁色,最终变成了铜和铁的锈色。最后,天使似乎进入一片黑雾,又穿过黑雾来到地上;在地上,那张纸虽然还在他手里,却看不见了。这事发生在灵人界,死后所有人首先聚集在灵人界。
然后,天使向我说话,说:“你问问那些来这里的人,他们有没有看到我或我手里有什么东西。”一大群人来了,一群人来自东方,一群人来自南方,一群人来自西方,一群人来自北方。我问那些来自东方和南方、在世上致力于学问的人,他们是否看到有人和我在一起,或他手里有什么东西。他们都说什么也没看见。然后,我问那些来自西方和北方、在世上相信学者所说的话的人;这些人也说他们什么也没看见。然而,他们当中的最后一批人,就是那些在世上处于源于仁爱的简单信仰,或处于源于良善的某个真理的人,在他们之前的人离开后,说他们看到一个拿着纸的人,一个穿着优雅的人,一张上面写着字的纸;当他们凑近看时,他们说,他们读到了这句话:“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这些人还与天使交谈,希望他解释一下这是什么意思。天使说:“整个天堂里的一切事物和整个世界上的一切事物,自创造以来,都只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因为每一个和一切事物,无论活的,还是不活的,无论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都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中被创造的,并且是为这种婚姻而创造的。没有一个事物是只为真理,或只为良善而创造的;唯独真理或唯独良善什么都不是;但两者通过这种婚姻而存在,并成为某种事物,这种事物的性质或品质取决于它们婚姻的品质。在主神创造者里面,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在它们实质本身中,祂实质的存在是神性良善,祂实质的显现或出现是神性真理。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也在它们的合一本身中,因为在祂里面,它们无限地构成一体。由于这两者在神创造者自己里面为一,所以它们也在祂所创造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里面为一;通过这种方式,创造者以一个像婚姻一样的永约而与祂所创造的一切事物结合。”
天使进一步说,由主口述的圣经,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可参看TCR 248-253节)。由于对基督徒来说,通过教义的真理形成的教会,和通过符合教义真理的生活良善形成的宗教,只从圣经中获得自己的起源,或说完全来源于圣经,所以很明显,教会,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也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论到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所说的话,也可以论及仁爱与信仰的婚姻,因为良善与仁爱有关,真理与信仰有关。说完这些话,天使从地上升起,穿过云层或薄雾,升入天堂;然后,那张纸随着他上升的程度,又像以前一样闪闪发光;看哪,以前看起来像黎明的那个光环降下来,驱散了给大地带来黑暗的云层或薄雾,随之而来的是明媚的阳光。
401.(5)内在人和外在人。
(a)人被如此创造,以至于同时在灵界和自然界。灵界是天使所在的地方,自然界是人类所在的地方。由于人被如此创造,所以他被赋予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他凭内在而在灵界,凭外在而在自然界。他的内在被称为内在人,他的外在被称为外在人。
(b)每个人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但善人和恶人的情况是不同的。对善人来说,内在就在天堂及其光中,外在就在世界及其光中;对他们来说,世界之光被天堂之光照亮,因此内在与外在行如一体,就像原因与结果,或在先之物与在后之物一样。而另一方面,对恶人来说,内在就在地狱及其光中,这光与天堂之光相比,就是幽暗,尽管他们的外在可能处于像善人所处的那种光中;也就是说,恶人的内在状态是一种颠倒的状态。因此,恶人可以像善人一样谈论和教导信仰、仁爱和神,但不像善人那样出于信仰、仁爱和神来谈论和教导。
(c)内在人就是那被称为属灵人的,因为它处于天堂之光,即属灵之光;而外在人就是那被称为属世人的,因为他处于世界之光,即属世之光。内在处于天堂之光、外在处于世界之光的人在这两者方面都是属灵人,因为来自内层或里面的属灵之光照亮属世之光,并使其成为它自己的。而恶人的情况正好相反。
(d)内在属灵人就本身而言,是天堂的天使,并且活在肉身时就与天使联系在一起,尽管它没有意识到这一事实;当从肉身中释放出来时,它就来到天使中间。但对恶人来说,内在人是撒但,并且活在肉身时就与撒但联系在一起,当从肉身中释放出来时,它就来到撒但中间。
(e)对那些是属灵人的人来说,心智的内层实际上朝天堂被提升,因为天堂是他们关注的主要对象;但对那些纯属世的人来说,心智的内层背离天堂,转向世界,因为世界是他们关注的主要对象。
(f)那些对内在人和外在人只怀有总体观念的人认为,是内在人在思考和意愿,是外在人在说话和行动,因为思考和意愿是内在的,而说话和行动是外在的。然而,要知道,当一个人正确地思考和意愿主和属于主的事物,以及邻舍和属于邻舍的事物时,他就出于属灵的内在来思考和意愿,因为他出于对真理的信仰和对良善的爱来思考和意愿;但当他关于这些事物的思考和意愿是邪恶的时,他的思考和意愿来自一个地狱的内在,因为它们来自对虚假的信仰和对邪恶的爱。总之,人越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就越处于一种属灵的内在,并出于这内在来思考和意愿,以及说话和行动;但他越处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就越出于地狱来思考和意愿,尽管他说话和行动不是这样。
(g)主已经规定和安排,人越从天堂来思考和意愿,属灵人就越被打开和形成或发展;这种打开进入天堂,甚至到达主那里,这种形成或发展适合天堂的事物。相反,人越不从天堂,而是从世界来思考和意愿,内在属灵人就越关闭,外在人则被打开和形成或发展;这种打开进入世界,而这种形成或发展适合地狱的事物。
(h)那些内在属灵人被打开进入天堂,直到主那里的人,处于天堂之光和来自主的光照,由此处于聪明和智慧。这些人从真理之光中看到真理,从对良善的爱中感知到良善。而那些内在属灵人关闭的人不知道内在人是什么,也不相信圣言或死后的生命,或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事物。此外,他们因处于纯属世之光,故以为自然界来自它自身,而不是来自神;他们视虚假为真理,感知邪恶为良善。
(i)此处论述的内在和外在是指人之灵的内在和外在。他的肉体只是一个额外添加的外在,前者就存在于它里面;因为肉体凭自己决不能行动,而是只代表它里面的灵来行动。必须知道的是,人的灵在从肉体中释放出来,或与它分离后,仍和以前一样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思考和意愿是他的内在,而这时,言语和行动构成了它的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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