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4.记事四:
半夜醒来,我在朝东某个高处看见一位天使右手拿着一张纸。这纸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纸中央有一行金字;我见写的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字迹放射的灿烂光芒扩散成大光环围绕这纸,以致这光环或四围看上去就像春天的黎明。此后,我看见天使连同他手里的纸降下来,并且在下降的过程中,这纸越来越不明亮;那行字,即“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则从金色变成银色,然后变成铜色,又变成铁色,最终变成铜与铁的锈色。最后,天使似乎没入黑雾,又穿过黑雾落到地上。在此,那纸尽管还在他手上,却看不见了。这事发生在灵人界,就是所有人死后首先聚集的地方。
然后天使对我说:“你去问问那些即将到这来的人,他们是否看见我或我手里的东西。”一大群人来了,分别是来自东、西、南、北的四个团体。我问来自东南方的人(他们在世时致力于学问),是否看见有人和我同在,或他手里有什么东西。他们都说什么也没看见。然后,我又问来自西北方的人(他们在世时相信学者说的话),这些人也说什么都没看见。然而,他们当中最后一批人,在世时一直处于简单的仁之信,或说拥有源于良善的真理,在前面的人走了以后,声称他们看见一个人和一张纸,这人穿着优雅,纸上写着字。当靠近看时,他们说上面写的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这些人还与这天使交谈,请求他告诉他们这是什么意思。于是,天使便说:“整个天堂万物和整个尘世万物,经由创造无非都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因为每一个事物,不管活得、有呼吸的,还是死的、没有呼吸的,皆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受造,并被造为这婚姻。没有任何事物被单单造为真理,或单单造为良善;这样的事物是不存在的;这二者通过这婚姻存在,并照着这婚姻成为某种事物。在主神,创造者里面,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就存在于它们的实质中。祂的实质存在就是神性良善,该实质的显现就是神性真理,它们处于完全结合的状态,因为在祂里面,它们构成无限的一体。由于这二者在神创造者自己里面为一,所以它们在由祂所创造的每一个事物里面也为一。创造者还通过这一以一个如婚姻那样的永约与祂所创造的万物结合。”
天使继续说:“由主口授的圣经,无论整体还是部分,都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参看248-253节)。既然教会通过教义的真理形成,宗教通过照着教义真理生活的善行形成,就基督徒而言,它们都唯独源自圣经,那么显而易见,无论总体还是部分,教会也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关于此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所说的一切也适用于仁与信的婚姻,因为良善与仁相关,真理与信相关。”说完这番话,天使离开地面,穿过乌云升入天堂。随着他上升,那纸开始像原先那样闪闪发光,并在上升的每个阶段都发生变化。看哪,之前看似黎明的那个光环降下来,驱散了笼罩大地的乌云,太阳又照射出来。
108.这些对比能使我们清楚看到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事物,也就是人的心智及其生命之爱的一切事物的结合,却不能使我们理性看到这种结合。我们按以下方式就能理性看到这种结合。总有三样事物一起构成一体,它们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生命之爱是目的,情感及其感知是原因,情感的快乐及其思维是结果。这是因为正如目的通过原因进入结果,爱通过它的情感进入它的快乐,通过它的感知进入它的思维。当快乐来自意愿,思维来自由此而来的理解力时,也就是说,当它们之间有完全的同意时,结果本身就出现在心智的快乐及其思维中。这时,结果属于灵,或说是灵的一部分;即便它们没有进入身体行为,但当达成这种同意时,它们实际上就在行为中。此外,这时它们一起在身体中,在那里与这个人的生命之爱同住,并渴望行动;当没有什么东西阻碍时,它们就行动。对那些在灵里认为邪恶是可容许的人来说,这就是恶欲和邪恶本身的性质。
正如目的与原因结合,并通过原因与结果结合,生命之爱与思维的内在结合,并通过这内在与思维的外在结合。这清楚表明,人思维的外在本身具有和它的内在一样的性质;因为目的将自己完全注入原因,并通过原因注入结果。事实上,除了在原因里面,并通过原因在目的里面的东西外,结果里面没有任何本质的东西。由于目的因此是充满原因和结果的本质元素,所以原因和结果被称为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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