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3.记事三:
我曾被允许看到三百多名改革宗界的神职人员,全都是有学问的人,因为他们擅长确认唯信,直至确认唯信称义,其中有些人甚至推演得更深入。他们当中也有这样的信念,即:天堂仅仅在于出于恩典被允许进入,于是便蒙允许升入一个天堂社群,该社群算不上高层社群。当他们一起上去时,从远处看,他们就像牛犊。他们进入天堂,受到天使的友好接待。然而,当他们开始交谈时,这些人先是颤抖,然后恐惧,最后极度痛苦,好像要死了。于是他们一头栽了下去,在坠落时看似死马。他们上去时看似牛犊,是因为对看见和获知的属世情感由于对应而显为像牛犊那样的跳跃;在坠落时看似死马,是因为对圣言真理的理解由于对应而显为马,而缺乏对圣言真理的理解则显为死马。
下面有几个男孩看见他们下来,且下降的时候看似死马,就别过脸来,对同他们在一起的老师说:“这预示着什么?我们原先看到的是人,现在看到的却是死马,而不是他们。我们不忍直视,所以别过脸来。老师啊,我们不要呆在这个地方,还是走吧。”于是,他们就离开了。然后老师一路上教导何为死马,说:“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你们所看到的一切马都是这个意思;当人冥想圣言时,他的冥想从远处看就像一匹马,若他对圣言的冥想是属灵的,就显为一匹高贵、活泼的马;相反,若他的冥想是物质的,则显为一匹可怜的死马。”
然后男孩们问:“什么是对圣言的属灵冥想和物质冥想?”老师回答:“我举例说明这一点。阅读圣言时,谁不思想神、邻舍和天堂?凡只通过位格(Person),而不通过本质思想神的人,都是在进行物质地思考。凡仅通过形式而不通过品质思想邻舍的人,都是在进行物质地思考。凡仅以地方而非出于形成天堂的爱与智慧思想天堂的人,也是在进行物质地思考。” 但孩子们说:“我们通过位格(Person)思想神,通过形式,也就是一个人思想邻舍,以地方来思想天堂。那么我们在阅读圣言时,在别人看来岂不也像死马?”
老师说:“不,你们还是孩子,只能这样想。但我已经从你们身上觉察到一种对知道和理解的情感,这种情感是属灵的,所以你们也有属灵的思维。不过,我要回到原先的话题,凡在阅读或冥想圣言时作物质思考的人,从远处看都像一匹死马,而凡作属灵思考的人,则像一匹活马;并且他物质地思考神和神的三位一体,仅仅以位格而非本质来思考这三位一体。因为神性本质有很多属性,如全能、全知、全在、仁慈、恩典、永恒等等;还有些属性是从神性本质发出的。后者就是创造,维持,拯救和救赎,启示和教导。凡仅通过位格(Person)思想神的人,便制造了三位神,声称创造与维持者是一位神,拯救与救赎者是另一位神,启示与教导者则是第三位神。但是,凡通过本质思想一位神的人只会想到一位神,声称神创造和维持我们,拯救和救赎我们,并启示和教导我们。这就是为何那些通过位格,因而物质地思想神的三位一体之人,以物质的思想观念不可能想到别的,只会从一位神中制造出三位神。然而,这违背他们自己的思想,所以他们只好被迫说,每个位格都共享所有属性,仅仅因为他们仿佛透过一个格子通过本质思想神。所以,我的学生们,要通过祂的本质思想神,由此思想祂的位格,再由此思想祂的本质;因为通过位格思想祂的本质,也是物质地思考祂的本质;而通过本质思想祂的位格,就是属灵地思考祂的位格。古时的外邦人因物质地思想神,以及神的属性,所以不仅制造了三位神,甚至还制造多达上百个神。要知道,物质不流入属灵事物,而是属灵事物流入物质。通过形式而非他的品质思想邻舍,以地方而非出于形成天堂的爱与智慧思想天堂,情形也是这样。圣言的每一个事物皆如此。因此,凡对神,以及邻舍和天堂怀有物质观念的人,都不可能理解圣言中的任何事物。对他来说,圣言是死的文字,当阅读或冥想它时,从远处看,他本人就像一匹死马。
你们所看到的那些从天上坠下来,在你们眼前显为死马的人,就是诸如通过以下特有教义而在自己和其他人里面关闭理性视觉的那类人:理解力必须服从他们的信仰;却没有想到,理解力若被宗教信仰封闭,就像鼹鼠一样瞎眼,里面只有黑暗,这种黑暗因弃绝一切属灵之光,所以会阻止这光从主和天堂流入,在信的问题上,在远低于理性层之下的感官肉体感官部分,也就是接近鼻子的地方设置一个反对它的障碍,并把它固定于软骨,因此缘故,他们以后无法闻到属灵事物的香气;有些人因此已变成这般模样:一捕捉到属灵事物的气味,他们就陷入昏迷;我所说的气味是指觉知。这些人就是将神一分为三的人。诚然,他们也通过本质声称,神只有一位;然而,当他们通过自己的信仰,也就是‘父神为儿子的缘故而施怜悯并差遣圣灵’祷告时,分明制造出三位神。他们不能不这样,因为他们祈求一位神为了另一位神的缘故而施怜悯,并差遣第三位神。”然后关于主,他们的老师教导孩子们说,主就是这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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