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22

622.记事二:

622.记事二:

为天堂所做的准备发生在灵人界,灵人界位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所有人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准备后,都热切地渴望天堂。很快,他们的眼睛就被打开了,他们看到一条通往某个天堂社群的道路。他们踏上这条路并上升,在上升的路上,有一扇大门,旁边站着一个看门人。他打开大门,他们就进去了。这时,一位检查员来迎接他们,从总督那里告诉他们说,他们可以进一步往里走,看看有没有他们认为是自己的房子,因为每位新来的天使都有一幢新房。他们若找到了,就会报告,并在那里定居。但他们若没有找到,就回来说他们没有看到任何房子。然后那里的某个智者就检查他们,看看他们里面的光是否与该社群的光一致,尤其热是否一致;因为天堂之光本质上是神性真理,天堂之热本质上是神性良善,两者都从那里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如果他们里面的光和热与那个社群的光和热不同,也就是说,他们的真理和良善是不同的,那么他们就不会被接纳。因此,他们离开那个地方,沿着在天堂社群之间打开的路继续走,如此旅行,直到他们找到一个与他们的情感完全和谐一致的社群,这个社群就成为他们永远的家。这时,他们在自己人当中,就像在亲戚朋友当中,他们因处于相似的情感而从心里爱着他们,在那里享受他们的生活,处于灵魂的平安所带来的充满整个胸膛的快乐;因为天堂的光和热里面有一种无法形容的快乐,这种快乐是共享的。对那些成为天使的人来说,情况就是这样。

而另一方面,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经许可,可能会升入天堂;但当他们进去时,就开始屏住呼吸、呼吸困难,很快他们的视力模糊,理解力变暗,思维停顿,死亡似乎就在眼前;因此,他们就像木桩一样站着。然后,他们心开始悸动,胸口紧绷,头脑开始痛苦,他们越来越受到折磨;在这种状态下,他们像靠近火的蛇一样扭动,一头栽下那时出现的悬崖;他们也不得停歇,直到来到地狱的同类当中,在那里他们能自由地呼吸,心脏也能自由地跳动。此后,他们恨恶天堂,弃绝真理,在心里亵渎主,以为他们在天上的痛苦和折磨都来自祂。

从这几件事可以看出,那些轻视信仰的真理,尽管这些真理构成天堂天使所处的光,轻视爱和仁的良善,尽管这些良善构成天堂天使所处的生命之热的人,其命运是什么样。由此也可以看出,那些以为只要被允许进入天堂,谁都能享受天堂幸福的人犯了多么大的错误!因为当今的信仰是,被接入天堂只是出于怜悯,被接入天堂就像在世上参加婚宴,同时进入那里的欢喜快乐。然而,要知道,灵界有爱之情感和由此产生的思维的共享,因为那时人是一个灵,而灵的生命是爱之情感及其思维;还要知道,同质的情感结合,而异质的情感分离,并且对一个在天堂里的魔鬼和一位在地狱里的天使来说,这种异质性就是折磨;因此,他们严格照着属于爱的情感的多样性、变化和差异而分开。


诠释启示录 #935

935.“拿着神的竖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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