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2.记事二:
所有预备去往天堂者(这一过程在灵人界完成,灵人界在天堂和地狱的中间),经过一段时间后,都怀着一种憧憬渴望天堂;很快,他们的眼睛被打开,他们便看见一条路通往天上的某个社群。他们踏上这条路并上升,然后来到大门和守卫那里。守卫打开大门,于是他们就进去。这时,一位检查员来迎接他们,从总督(the governor)那里告诉他们说,他们可进一步往里走,看看有没有他们认为是自己的房子,因为每个新来的天使都有一幢新房;他们若找到了,就通知一下,并留在那里。但他们若没有找到,就回来说没看到。然后那里的某个智者就检查他们,看他们里面的光是否与该社群的光一致,尤其热是否一致;因为天堂之光就其本质而言,是神性真理,天堂之热就其本质而言,是神性良善,二者皆从那里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如果他们里面的光和热不是该社群的光和热,而是其它任何光和热,也就是说,有其它任何真理和良善在他们里面,他们就不会被接纳。于是,他们就离开那里,沿着天上各社群之间打开的路继续走,如此反复,直到他们找到在其情感的各个方面相一致的社群,并在此居住,直到永远。他们在此,就在他们的同类当中,如同在亲戚朋友当中,因为他们具有相似的情感,故发自内心喜爱,在那里享受他们的生活,以及源于灵魂平安的溢满于胸的快乐;因为天堂的光与热蕴含着妙不可言的快乐,这种快乐是相通的。这就是那些成为天使之人的情形。
那些陷入邪恶与虚假的人也可以升入天堂,但他们一进去,就开始喘不上气来或呼吸困难,随即视线模糊,理解力变暗,思维停顿,死亡似乎近在眼前,因而就像木桩一样站立。然后,他们心脏开始悸动,胸口发闷,头痛欲裂,越来越痛苦;在这种状态下,他们扭动翻滚,就像一条被扔进火里的蛇,一头栽到那时显现在他们面前的悬崖上;他们也不得安歇,除非来到地狱的同类当中,他们在那里能自由呼吸,心脏也自由跳动。此后,他们对天堂便有仇恨,并弃绝真理,在心里亵渎主,以为他们在天上的痛苦与折磨来自祂。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那些不拿真理当回事(尽管这些真理构成天上天使所在之光),也不拿良善当回事(尽管这些良善构成天上天使所在之热)的人,其命运如何。由此还可以看出,那些以为只要蒙允许进入天堂,谁都能得享天上极乐之人犯了多么大的错误!因为当今的信仰是,被接入天堂仅仅出于怜悯,接入天堂就像在世上参加婚宴,同时进入那里的欢喜快乐。但要让他们知道,在灵界,情感是共享的,因为那时人是一个灵,而灵的生命就是一种情感,以及出于这情感并与其一致的思维。还要知道,同质的情感结合,而异质的情感分离,并且这种异质性会折磨在天堂的魔鬼,和在地狱的天使。由于这个缘故,他们会照着爱之情感的多样、变化和差异而被公平地分开。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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