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2.记事二:
所有预备去往天堂者(这一过程在灵人界完成,灵人界在天堂和地狱的中间),经过一段时间后,都怀着一种憧憬渴望天堂;很快,他们的眼睛被打开,他们便看见一条路通往天上的某个社群。他们踏上这条路并上升,然后来到大门和守卫那里。守卫打开大门,于是他们就进去。这时,一位检查员来迎接他们,从总督(the governor)那里告诉他们说,他们可进一步往里走,看看有没有他们认为是自己的房子,因为每个新来的天使都有一幢新房;他们若找到了,就通知一下,并留在那里。但他们若没有找到,就回来说没看到。然后那里的某个智者就检查他们,看他们里面的光是否与该社群的光一致,尤其热是否一致;因为天堂之光就其本质而言,是神性真理,天堂之热就其本质而言,是神性良善,二者皆从那里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如果他们里面的光和热不是该社群的光和热,而是其它任何光和热,也就是说,有其它任何真理和良善在他们里面,他们就不会被接纳。于是,他们就离开那里,沿着天上各社群之间打开的路继续走,如此反复,直到他们找到在其情感的各个方面相一致的社群,并在此居住,直到永远。他们在此,就在他们的同类当中,如同在亲戚朋友当中,因为他们具有相似的情感,故发自内心喜爱,在那里享受他们的生活,以及源于灵魂平安的溢满于胸的快乐;因为天堂的光与热蕴含着妙不可言的快乐,这种快乐是相通的。这就是那些成为天使之人的情形。
那些陷入邪恶与虚假的人也可以升入天堂,但他们一进去,就开始喘不上气来或呼吸困难,随即视线模糊,理解力变暗,思维停顿,死亡似乎近在眼前,因而就像木桩一样站立。然后,他们心脏开始悸动,胸口发闷,头痛欲裂,越来越痛苦;在这种状态下,他们扭动翻滚,就像一条被扔进火里的蛇,一头栽到那时显现在他们面前的悬崖上;他们也不得安歇,除非来到地狱的同类当中,他们在那里能自由呼吸,心脏也自由跳动。此后,他们对天堂便有仇恨,并弃绝真理,在心里亵渎主,以为他们在天上的痛苦与折磨来自祂。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那些不拿真理当回事(尽管这些真理构成天上天使所在之光),也不拿良善当回事(尽管这些良善构成天上天使所在之热)的人,其命运如何。由此还可以看出,那些以为只要蒙允许进入天堂,谁都能得享天上极乐之人犯了多么大的错误!因为当今的信仰是,被接入天堂仅仅出于怜悯,接入天堂就像在世上参加婚宴,同时进入那里的欢喜快乐。但要让他们知道,在灵界,情感是共享的,因为那时人是一个灵,而灵的生命就是一种情感,以及出于这情感并与其一致的思维。还要知道,同质的情感结合,而异质的情感分离,并且这种异质性会折磨在天堂的魔鬼,和在地狱的天使。由于这个缘故,他们会照着爱之情感的多样、变化和差异而被公平地分开。
338.使徒们的信无非是信主耶稣基督,这一点从他们的书信明显可知,我仅从中引用以下内容:
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加拉太书2:20)
保罗对犹太人和希腊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稣基督。(使徒行传20:21)
那人领保罗他们出来,说:“二位先生,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他们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传16:30,31)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翰一书5:12,13)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既知道人称仁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耶稣基督之信,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加拉太书2:15,16)
因为他们的信是信耶稣基督,还因为信也来自祂,所以他们称其为“耶稣基督之信”,如刚才所引用的(加拉太书2:16),以及以下经文:
神的义,借着耶稣基督之信显明给一切已相信的人,为的是有耶稣之信的人称义。(罗马书3:22,26)
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立比书3:9)
他是守神诫命和耶稣之信的。(启示录14:12)
(保罗提及拯救是因为)信基督耶稣。(提摩太后书3:15)
在基督耶稣里,信通过爱才能功效。(加拉太书5:6)
由此可见保罗在教会中经常引用的以下说法是指哪种信:
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
也就是说,它并非信父神,而是信祂的儿子,更不是信有序的三位神,信一个来自祂,另一个为了祂,第三个通过祂带来救恩。
当今教会认为,保罗在此所说的信是神性三个位格的信,因为十四个世纪期间,或自尼西亚会议以来的教会,都不承认其它的信,因而不知道别的,故以为这是唯一的信,再不可能有其它信。所以,在新约中,凡出现信这个词的地方,人们都以为是指这信,并且那里的一切都适用于这信;因此,唯一得救之信,也就是对神,救主之信已丧失了;结果,大量谬论和大量有违正常理性的悖论渗透到教会的教义中。因为每一个教导和指出通向天堂或救恩道路的教义都取决于信;由于如此多的谬论和悖论渗透到信中,如前所述,故他们被迫宣布以下信条:理解力必须服从信。不过,由于按照保罗的说法(罗马书3:28),信这个术语不是指信父神,而信祂的儿子;律法的行为在那里不是指十诫律法的行为,而是指摩西为犹太人所制定的律法行为(这一点从那里的后续章节,以及保罗写给加拉太人的书信2:14,15中的内容清楚可知),现今之信的基石已坍塌,随同它倒下的还有建立在它上面的神殿,就象房子沉入地下,只剩下房顶露在地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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