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0.没有形成信仰的真理,重生是不可能的。这一点可通过以下对比来说明:这就如同没有理解的人类心智一样不可能,因为理解通过真理形成,故教导当信什么、行什么,何为重生以及如何实现它。没有真理的重生就像没有阳光却让动物存活或树木生长一样不可能;因为太阳若不发光,同时却给予热,就会变得“像毛布”(如启示录6:12所描述的),还变暗(约珥书2:10,31),因而地上只有纯粹的黑暗(约珥书3:15)。没有从自己放光的真理,人的情形也一样;因为发出真理之光的太阳就是灵界的主。如果属灵之光没有由此流入人类心智,那么教会必陷入纯粹的黑暗,或日食阴影。重生通过信和仁实现,没有真理的教导和引领,它就像没有方向舵,或指南针和航海图而在大洋中航行,还如同夜间骑行在幽暗的森林中。那些没有真理,只有视之为真理的虚假之人的心智内在视觉好比那些视神经受阻,而眼睛仍看似完好(尽管它什么也看不见)之人的视觉;医生将这种失明称作黑朦症。他们的理性或理解功能向上受阻,仅向下开启,结果,理性之光变得像肉眼之光,因而他们的一切观点都只是想象,由纯粹的谬论形成。在这种情况下,人就像手拿长筒望远镜的占星家站在街市上,说一些毫无意义的预言。除非主揭示圣言的纯正真理,否则所有神学的学生都会变成这个样子。
984.“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主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这从“亵渎”和“神之名”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是指歪曲神性真理,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778节);“神之名”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参看AE 962节)。因此,“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关于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圣言所包含的天上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AE 778, 888, 914, 916末尾, 950节)。
(关于第六诫续)
人如此被造是为了可以成为属灵和属天之爱,由此成为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属灵之爱,也就是对真理的爱,是神的形像;属天之爱,也就是对良善的爱,是神的样式。在第三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样式;在第二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形像。人只有通过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才能成为爱,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或样式;因为良善与真理从至内在彼此相爱,并且热切地渴望合而为一。原因在于,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地从主发出;因此,它们必须在一位天堂天使和一个教会之人里面合一。这种合一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合而为一的婚姻,是决无可能的,因为如前所述,男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真理的理解,从而成为真理,女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良善的情感,从而成为良善。因此,在他们里面,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从该结合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最十足的媒介,人通过这个媒介成为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或样式。事实上,从主处于婚姻之爱的两个婚姻伴侣从心里,因而从至内在相互和互惠地相爱;因此,他们虽表面上是两个,实际上却是一个,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这好比眼睛,眼睛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视觉上是一个;这也好比耳朵,耳朵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听觉上是一个;手臂和脚也是如此,在肢体上是两个,但在功用上是一个,手臂在行动上是一个,脚在行走上是一个。身体的其它成双成对的部位也一样。它们也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右侧的器官或肢体与良善有关,左侧的器官或肢体与真理有关。拥有真正的婚姻之爱的丈夫和妻子也是如此;他们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因此,在天堂,两个婚姻伴侣被称为一位天使,而不是两位天使。这一切清楚表明,人通过婚姻变成这爱的一个形式,因而变成一个天堂的形式,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
人生在对邪恶和虚假的爱中,这爱是通奸之爱;若不通过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通奸之爱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灵之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更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天之爱,也就是神的样式;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和两个身体的婚姻,则无法完全转化。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婚姻是属天堂的,通奸是属地狱的;因为婚姻是天堂的一个形像,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主的一个形像;而通奸是地狱的一个形像,通奸之爱是魔鬼的一个形像。此外,在灵界,婚姻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位天使,通奸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个魔鬼。读者,请把这一切珍藏在你里面,等你死后作为一个灵-人生活时,问问这是不是真的,你就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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