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0.没有形成信仰的真理,重生是不可能的。这一点可通过以下对比来说明:这就如同没有理解的人类心智一样不可能,因为理解通过真理形成,故教导当信什么、行什么,何为重生以及如何实现它。没有真理的重生就像没有阳光却让动物存活或树木生长一样不可能;因为太阳若不发光,同时却给予热,就会变得“像毛布”(如启示录6:12所描述的),还变暗(约珥书2:10,31),因而地上只有纯粹的黑暗(约珥书3:15)。没有从自己放光的真理,人的情形也一样;因为发出真理之光的太阳就是灵界的主。如果属灵之光没有由此流入人类心智,那么教会必陷入纯粹的黑暗,或日食阴影。重生通过信和仁实现,没有真理的教导和引领,它就像没有方向舵,或指南针和航海图而在大洋中航行,还如同夜间骑行在幽暗的森林中。那些没有真理,只有视之为真理的虚假之人的心智内在视觉好比那些视神经受阻,而眼睛仍看似完好(尽管它什么也看不见)之人的视觉;医生将这种失明称作黑朦症。他们的理性或理解功能向上受阻,仅向下开启,结果,理性之光变得像肉眼之光,因而他们的一切观点都只是想象,由纯粹的谬论形成。在这种情况下,人就像手拿长筒望远镜的占星家站在街市上,说一些毫无意义的预言。除非主揭示圣言的纯正真理,否则所有神学的学生都会变成这个样子。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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