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0.没有形成信仰的真理,重生是不可能的。这一点可通过以下对比来说明:这就如同没有理解的人类心智一样不可能,因为理解通过真理形成,故教导当信什么、行什么,何为重生以及如何实现它。没有真理的重生就像没有阳光却让动物存活或树木生长一样不可能;因为太阳若不发光,同时却给予热,就会变得“像毛布”(如启示录6:12所描述的),还变暗(约珥书2:10,31),因而地上只有纯粹的黑暗(约珥书3:15)。没有从自己放光的真理,人的情形也一样;因为发出真理之光的太阳就是灵界的主。如果属灵之光没有由此流入人类心智,那么教会必陷入纯粹的黑暗,或日食阴影。重生通过信和仁实现,没有真理的教导和引领,它就像没有方向舵,或指南针和航海图而在大洋中航行,还如同夜间骑行在幽暗的森林中。那些没有真理,只有视之为真理的虚假之人的心智内在视觉好比那些视神经受阻,而眼睛仍看似完好(尽管它什么也看不见)之人的视觉;医生将这种失明称作黑朦症。他们的理性或理解功能向上受阻,仅向下开启,结果,理性之光变得像肉眼之光,因而他们的一切观点都只是想象,由纯粹的谬论形成。在这种情况下,人就像手拿长筒望远镜的占星家站在街市上,说一些毫无意义的预言。除非主揭示圣言的纯正真理,否则所有神学的学生都会变成这个样子。
Life63.有一种宗教信条很是盛行,大意是:没有人能守全律法;然而,律法又要求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每个文明、道德的人都能通过一种文明、道德的生活守全律法的这些诫命;但这个信条却否认,他能通过一种属灵生活做到这一点。由此可知,他不做这些恶仅仅是为了避免世上的惩罚和损失,而不是为了避免离开这个世界后的惩罚和损失。结果,持守这个信条的人认为,这些邪恶在神眼里是可允许的,但在世人眼里是不可允许的。
由于基于该宗教信条的这种思维,人贪恋这一切邪恶,仅仅为了世界而放弃它们。故死后,这种人虽没有实际犯下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的罪,却仍渴望犯下这些罪,并且当他在世上所拥有的外在从他那里被拿走时,就会实际犯下它们。死后他所拥有的每种恶欲都会留在他身上。正因如此,这种人与地狱行如一体,不能不承受和地狱里的人一样的命运。
那些不愿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因为做这些事违反神的人,其命运则截然不同。这些人在与这些邪恶进行某种争战之后,就不意愿它们,也不渴望犯下它们。他们从心里说,它们是罪,本身是属地狱和魔鬼的。死后,当他们为了这个世界所拥有的外在从他们那里被拿走时,就会与天堂行如一体;他们因在主里面,故也进入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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