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2

62. 必须记住:对

62. 必须记住:对立物的概念完全不同于相关物的概念,因为对立物是指在内在事物之外并与内在事物相对立的事物。当一个事物完全不存在,与前者反向而行的另一个事物出现时,一种对立就产生了。如两个反向旋转的轮子,或相互对抗的两股水流。而相关物则属于众多不同元素按和谐一致的秩序所进行的排列,如女王胸饰中各种颜色的宝石,或为了赏心悦目而被编织成花环的各种颜色的花朵。因此,这些对立面,即善的与恶的,真的与假的,因而天堂与地狱,都有相关物,地狱的一切相关物都是天堂相关物的对立面。既然神通过祂所在的秩序直觉、看见并知道天堂的一切相关物,并由此直觉、看见并知道地狱的一切相关物(这从前面所述可推知),那么清楚可知,神在地狱如在天堂那样是全知的,在世人中同样是全知的。因此,神通过祂自己所在的良善与真理直觉、看见并知道世人的邪恶与虚假,这些良善与真理就其本质而言,就是祂自己。因为祂说:
我若升到天上,祢在那里;我若在阴间下榻,祢也在那里。(诗篇139:8)
还有:
他们虽然挖透阴间,我的手必取出他们来。(阿摩司书9:2)

诠释启示录 #1027

1027.“人因这雹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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