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8.人借以重生的方法有三种,即:主、信与仁。这三者若不通过圣言的神性真理被揭示出来,就会深藏起来,就像埋在地下最珍贵的宝石。事实上,它们从那些否认人的合作之人眼前隐藏,哪怕他们读圣言上百遍,甚至上千遍;然而,在那里他们就站在亮光之中。关于主,凡执着于当今之信的人,谁肯睁开双眼看到其中的下列教义:主与父为一,祂是天地之神,父的意思是叫人当信子,以及新旧约中不计其数的类似陈述?他们之所以看不到,是因为他们没有掌握真理,因而没有处在使这类事物明显可见的光明中。即便他们被赋予光明,其虚假也会扼杀它,然后这些真理就像被删除的短语或人们行走并穿越的地下通道那样无人理会。谈及这些事是叫人知道,没有真理,朝向重生的这第一步就无法看到。
关于信仰,没有真理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信仰与真理构成一个单一实体。良善就像信仰的灵魂,真理则构成它的身体。所以,谈论信仰或有信仰,却对其真理一无所知,好比将灵魂从身体中拉出来,然后与那看不见的物体进行对话一样。此外,构成信仰身体的所有真理都发光,光照信仰,并使它的脸显为可见。仁爱的情形也差不多,它发出出热来,这热与真理之光结合,犹如世上春天的热与光结合,这种结合使得地上的动植物重新繁育。
属灵的热与光同样如此,当人拥有信仰的真理,同时拥有构成仁爱的各种良善时,它们同样在人里面结合。因为如我在信那一章所说的,每一个信仰的真理都会发出启示之光,每一种仁爱的良善都会发出点燃之热;属灵之光本质上是智慧,属灵之热本质上是爱。当主使人重生时,唯独祂将这二者在人里面结合起来。因为主说: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你们应当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我到世上来,乃是光。(约翰福音12:36,46)
在灵界,主就是太阳,是一切属灵之光和热的源头。光启示,热点燃;主藉二者的结合使人复活和重生。
718.启12: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表示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歪曲和玷污。这从“用尾巴拖拉”、“第三部分”和“天上星辰”的含义清楚可知:“用尾巴拖拉”当论及“龙”时,是指歪曲和玷污(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第三部分”表示全部或所有,论及真理(参看AE 384, 506节);“天上星辰”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也可参看AE 72, 402节),因而也指真理,因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就是属世人的真理,理性和属灵人由此拥有聪明。由此明显可知,“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当论及龙时,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
这就是含义,因为“龙”一般表示所有承认并阅读圣言,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将生活,也就是仁爱与信仰分离了,以为只思想圣言中的那些事物,说服自己相信他们通过以信靠和信心从圣言思想并谈论某些东西就会得救,相信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是唯信,而不是生活或行为的任何东西,就足够了;这些人由“龙”来表示(可参看AE 714节)。为了从圣言确认自己的教条,这些人提出了一些提到信并论述信的经文;而提到仁与爱,并谈到行为的经文,他们却通过把它们用于唯信而败坏了,从而歪曲了圣言,而圣言从头到尾都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就表示对圣言真理的这种歪曲和玷污。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因为尾巴是大脑经由背部脊柱的延续,是背部脊柱的附属物;因此,它会根据属世人的渴望和欲望被头部和身体移动。因此,尾巴的动作是从感官人所处的爱之快乐流出的结果,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尾巴”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可参看AE 559节)。无论是说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还是说感官层如此行,都一样,因为感官层喜欢为身体和世界、因而照着自己的秉性生活;它感知这种生活,却不感知内在生活,所以否认内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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