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XII.没有形成信仰并与仁爱结合的真理,重生是不可能的
618.人的重生是通过三种方式实现的,即:主、信仰和仁爱。这三者会像埋在地下最珍贵的珠宝一样被隐藏起来,除非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把它们揭示出来。事实上,它们会向那些否认人的合作之人隐藏,即便他们读了一百遍,或一千遍圣言,尽管在那里,它们在清晰的光中显得格外突出。至于主,凡确认当今信仰的人,谁会睁大眼睛看到圣言里的这些真理:主与父为一,祂是天地之神,父的意思是人当信子,以及新旧约中关于主的其它无数这类陈述?他们看不到,因为他们不在真理中,因而不在可以看到这类主题的光中;即便光被赋予他们,他们的虚假也会熄灭它;然后,这些真理就像完全抹去的东西一样逃过他们的注意,或像被踩踏和穿过的地下排水沟。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没有真理,重生的这第一步就无法被看到。
至于信仰,没有真理,这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信仰与真理构成一体;信仰的良善就像灵魂,真理则构成它的身体。因此,说一个人相信,或有信仰,却对信仰的真理一无所知,就像把灵魂从身体中抽出来,然后试图与这灵魂交谈,尽管它是看不见的或无形的。此外,构成信仰身体的一切真理都会发光和光照,并使信仰的面貌可见。仁爱也是如此;仁爱发出热来,真理之光与这热结合,就像世上春天的热与光结合一样,两者的结合使地上的动植物再次进入繁殖状态。
属灵的热与光同样如此;当人处于信之真理,同时处于仁之良善时,这些热和光以同样的方式在他里面结合。因为如前面关于信仰那一章所说的,每一个具体的信之真理都会发出光照的光来,每一种具体的仁之良善都会发出点燃的热来。那里还说,属灵之光本质上是聪明,属灵之热本质上是爱;当主使人重生时,唯独祂将这两者在人里面结合起来。因为主说: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又:
你们应当相信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我到世上来,乃是光。(约翰福音12:36, 46)
主是灵界的太阳;这太阳是一切属灵之光和热的源头。这光光照人,这热在他里面点燃火;主通过两者的结合使人复活和重生。
1173.启18:18.“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的悲伤。这从“喊着”、“烟”和“烧”的含义清楚可知:“喊着”是指心智的悲伤(对此,参看AE 393, 424, 459节);“烟”是指从尘世和身体之爱的邪恶中流出的地狱虚假(对此,参看AE 539a,b, 889, 1131节);“烧”是指对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邪恶的诅咒和惩罚(对此,参看AE 1083, 1126节)。由此清楚可知,“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的悲伤。
(续)
(9)圣治的第九条律法是,主不是直接要么从祂自己那里,要么通过天使教导人真理,而是通过圣言,讲道,阅读,与他人的交谈和交流,因而通过他自己对这些事的思考来教导的。人就这样照着他出于功用而对真理的情感被光照。否则,人不能貌似出于自己行动。这条律法作为结果从前面所解释的圣治律法可推知,即:人必须处于自由,必须做他出于理性所做的事,必须貌似出于自己从他的理解力来思考,必须貌似出于自己从他的意愿来行善;而且他绝不可以被神迹或异象强迫相信任何事,或做任何事。这些律法是不可更改的,因为它们是神性智慧的律法,同时也是神性之爱的律法;然而,如果教导人不用方法,不要么通过流注,要么通过话语来教导,那么它们就会受到干扰。
此外,主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人心智的内层,并通过这些内层流入心智的外层,也流入其意愿的情感,并通过这情感流入其理解力的思维,而不是通过其理解力的思维流入情感。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人心智的内层,并通过这些内层流入心智的外层,就是扎根,并从根上产生;根在内层,产生在外层。再者,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意愿的情感,通过这情感流入理解力的思维,就是首先唤醒灵魂,通过灵魂形成其它一切事物;因为意愿的情感就像灵魂,理解力的思维通过这灵魂得以形成。此外,这就是从内在进入外在的流注,这种流注是可能的。对于流入人心智内层的东西,或流入其意愿情感的东西,或说对于进入其心智内层的流注,或进入意愿情感的流注,人一无所知;但关于这个主题,他很可能认为流注进入他心智的外层,或进入他理解力的思维,这将产生某种没有根的东西,或形成某种没有灵魂的东西。谁都能看出,这将违反神序;因此,这意味着摧毁,而不是建立。这一切使圣治的这条律法的真理变得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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