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XII.没有形成信仰并与仁爱结合的真理,重生是不可能的
618.人的重生是通过三种方式实现的,即:主、信仰和仁爱。这三者会像埋在地下最珍贵的珠宝一样被隐藏起来,除非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把它们揭示出来。事实上,它们会向那些否认人的合作之人隐藏,即便他们读了一百遍,或一千遍圣言,尽管在那里,它们在清晰的光中显得格外突出。至于主,凡确认当今信仰的人,谁会睁大眼睛看到圣言里的这些真理:主与父为一,祂是天地之神,父的意思是人当信子,以及新旧约中关于主的其它无数这类陈述?他们看不到,因为他们不在真理中,因而不在可以看到这类主题的光中;即便光被赋予他们,他们的虚假也会熄灭它;然后,这些真理就像完全抹去的东西一样逃过他们的注意,或像被踩踏和穿过的地下排水沟。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没有真理,重生的这第一步就无法被看到。
至于信仰,没有真理,这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信仰与真理构成一体;信仰的良善就像灵魂,真理则构成它的身体。因此,说一个人相信,或有信仰,却对信仰的真理一无所知,就像把灵魂从身体中抽出来,然后试图与这灵魂交谈,尽管它是看不见的或无形的。此外,构成信仰身体的一切真理都会发光和光照,并使信仰的面貌可见。仁爱也是如此;仁爱发出热来,真理之光与这热结合,就像世上春天的热与光结合一样,两者的结合使地上的动植物再次进入繁殖状态。
属灵的热与光同样如此;当人处于信之真理,同时处于仁之良善时,这些热和光以同样的方式在他里面结合。因为如前面关于信仰那一章所说的,每一个具体的信之真理都会发出光照的光来,每一种具体的仁之良善都会发出点燃的热来。那里还说,属灵之光本质上是聪明,属灵之热本质上是爱;当主使人重生时,唯独祂将这两者在人里面结合起来。因为主说: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又:
你们应当相信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我到世上来,乃是光。(约翰福音12:36, 46)
主是灵界的太阳;这太阳是一切属灵之光和热的源头。这光光照人,这热在他里面点燃火;主通过两者的结合使人复活和重生。
421.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仁爱和善行就像意愿良善和实行良善一样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也就是说,它们形式上是不同的,就像进行思考和意愿的心智不同于心智用来说话和行动的身体一样;而它们本质上也是不同的,因为心智本身分为两个区域,一个属灵的内在区域和一个属世的外在区域,如前所述。因此,当作为或行为从属灵心智发出时,它们就从仁爱的善意发出;但当它们从属世心智发出时,它们就从不是仁爱的善意发出。因为甚至当它在外在形式上看起来像仁爱时,它在内在形式上仍不是仁爱。事实上,外在形式上的仁爱只呈现出仁爱的表象,但没有仁爱的本质。这一点可通过对比地里的种子来说明。每一粒种子都会照着种子的性质而产生一株植物,无论有用的还是无用的。属灵的种子,即源于圣言的教会真理,也是如此。教义就是由这种子形成的,它若由真正的真理形成,就是有用的,若由被歪曲的真理形成,就是无用的。源于善意的仁爱也是如此,无论这善意是为了自我和世界,还是为了有限意义或广泛意义上的邻舍。仁爱若是为了自我和世界而行使的,就是虚假的仁爱;但它若是为了邻舍而行使的,就是真正的仁爱。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关于信仰的那一章,特别是其中说明“仁爱就是意愿良善,善行就是出于意愿良善而行善”(TCR 374节);以及“仁爱和信仰只是短暂的心理抽象概念,或是转瞬即逝的,只存在于脑海中,除非当有可能时,它们在作为或行为中实现,或以作为来表达,并共存于其中”(TCR 375—376节)的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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