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XII.没有形成信仰并与仁爱结合的真理,重生是不可能的
618.人的重生是通过三种方式实现的,即:主、信仰和仁爱。这三者会像埋在地下最珍贵的珠宝一样被隐藏起来,除非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把它们揭示出来。事实上,它们会向那些否认人的合作之人隐藏,即便他们读了一百遍,或一千遍圣言,尽管在那里,它们在清晰的光中显得格外突出。至于主,凡确认当今信仰的人,谁会睁大眼睛看到圣言里的这些真理:主与父为一,祂是天地之神,父的意思是人当信子,以及新旧约中关于主的其它无数这类陈述?他们看不到,因为他们不在真理中,因而不在可以看到这类主题的光中;即便光被赋予他们,他们的虚假也会熄灭它;然后,这些真理就像完全抹去的东西一样逃过他们的注意,或像被踩踏和穿过的地下排水沟。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没有真理,重生的这第一步就无法被看到。
至于信仰,没有真理,这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信仰与真理构成一体;信仰的良善就像灵魂,真理则构成它的身体。因此,说一个人相信,或有信仰,却对信仰的真理一无所知,就像把灵魂从身体中抽出来,然后试图与这灵魂交谈,尽管它是看不见的或无形的。此外,构成信仰身体的一切真理都会发光和光照,并使信仰的面貌可见。仁爱也是如此;仁爱发出热来,真理之光与这热结合,就像世上春天的热与光结合一样,两者的结合使地上的动植物再次进入繁殖状态。
属灵的热与光同样如此;当人处于信之真理,同时处于仁之良善时,这些热和光以同样的方式在他里面结合。因为如前面关于信仰那一章所说的,每一个具体的信之真理都会发出光照的光来,每一种具体的仁之良善都会发出点燃的热来。那里还说,属灵之光本质上是聪明,属灵之热本质上是爱;当主使人重生时,唯独祂将这两者在人里面结合起来。因为主说: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又:
你们应当相信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我到世上来,乃是光。(约翰福音12:36, 46)
主是灵界的太阳;这太阳是一切属灵之光和热的源头。这光光照人,这热在他里面点燃火;主通过两者的结合使人复活和重生。
397.(1)意愿和理解力。
(a)人有两种官能构成他的生命;一种被称为意愿,另一种被称为理解力。它们彼此不同,但被如此创造,以至于成为一体。当它们合而为一时,它们被称为心智。因此,这些构成人类心智;在它们里面,人的整个生命就在它的最初原则中,或说拥有它的最初开始,并由此而存在于身体中。
(b)正如宇宙中所有符合秩序的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人里面的所有事物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人里面的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因为这两种官能,或人的这两种生命,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意愿是良善的所有事物的容器和主体,理解力是真理的所有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只在这里;由于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不在别的地方,所以爱和信仰也不在别的地方,因为爱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爱,而信仰属于真理,真理属于信仰。
(c)意愿和理解力也构成人的灵,因为他的智慧和聪明、爱和仁爱,以及总体上的生命,就居住在它们里面。身体只是服从,是它们的被动器官。
(d)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就像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一样;因为意愿和理解力之间有一种婚姻,就像良善和真理之间有一种婚姻一样。这种婚姻的性质从接下来关于良善和真理的阐述明显看出来,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本身,真理是由此产生的事物的显现(出现),人的意愿则是他生命的存在本身,他的理解力是由此产生的他生命的显现;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使自己被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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