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XII.没有形成信仰并与仁爱结合的真理,重生是不可能的
618.人的重生是通过三种方式实现的,即:主、信仰和仁爱。这三者会像埋在地下最珍贵的珠宝一样被隐藏起来,除非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把它们揭示出来。事实上,它们会向那些否认人的合作之人隐藏,即便他们读了一百遍,或一千遍圣言,尽管在那里,它们在清晰的光中显得格外突出。至于主,凡确认当今信仰的人,谁会睁大眼睛看到圣言里的这些真理:主与父为一,祂是天地之神,父的意思是人当信子,以及新旧约中关于主的其它无数这类陈述?他们看不到,因为他们不在真理中,因而不在可以看到这类主题的光中;即便光被赋予他们,他们的虚假也会熄灭它;然后,这些真理就像完全抹去的东西一样逃过他们的注意,或像被踩踏和穿过的地下排水沟。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没有真理,重生的这第一步就无法被看到。
至于信仰,没有真理,这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信仰与真理构成一体;信仰的良善就像灵魂,真理则构成它的身体。因此,说一个人相信,或有信仰,却对信仰的真理一无所知,就像把灵魂从身体中抽出来,然后试图与这灵魂交谈,尽管它是看不见的或无形的。此外,构成信仰身体的一切真理都会发光和光照,并使信仰的面貌可见。仁爱也是如此;仁爱发出热来,真理之光与这热结合,就像世上春天的热与光结合一样,两者的结合使地上的动植物再次进入繁殖状态。
属灵的热与光同样如此;当人处于信之真理,同时处于仁之良善时,这些热和光以同样的方式在他里面结合。因为如前面关于信仰那一章所说的,每一个具体的信之真理都会发出光照的光来,每一种具体的仁之良善都会发出点燃的热来。那里还说,属灵之光本质上是聪明,属灵之热本质上是爱;当主使人重生时,唯独祂将这两者在人里面结合起来。因为主说: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又:
你们应当相信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我到世上来,乃是光。(约翰福音12:36, 46)
主是灵界的太阳;这太阳是一切属灵之光和热的源头。这光光照人,这热在他里面点燃火;主通过两者的结合使人复活和重生。
122.主已经拯救了灵界,并将通过灵界把教会从普遍的诅咒或定罪中拯救出来,这一点可通过与一位国王对比来说明,这个国王通过战胜敌人解放了被敌人俘虏,戴上锁链,关进地牢的王子,即他的儿子们,把他们带回王宫。这一点也可通过与一个牧羊人对比来说明,这个牧羊人像参孙和大卫一样,把他的绵羊从狮子或熊的口中救出来,或当这些野兽从林中窜到田间时,他就把它们赶回去,一直把它们追到最远的边界,最后把它们赶到沼泽地或沙漠,然后回到他的绵羊身边,安全地放牧它们,领它们喝清泉水。这一点还可通过与一个人对比来说明,这个人看见一条蛇盘在路上准备去咬旅行者的脚跟,于是就抓住它的头,尽管这蛇缠在他手上,但他还是把它带回家,砍下它的头,把身子扔进火里。这一点又可通过与一个新郎或丈夫对比来说明,这个新郎或丈夫看到一个通奸者企图对他的新娘或妻子施暴,便击打他,要么用手里的剑刺伤他,要么用拳头击打他的腿和腰或后背,要么叫仆人把他扔到大街上,并拿着棍子把他追到他家里,从而救下他的新娘或妻子,把她带到自己的卧室。此外,在圣言中,“新妇”和“妻子”是指主的教会,而“通奸者”是指那些侵犯教会,或亵渎的人,也就是那些玷污祂圣言的人。犹太人就是这么做的;这就是为何主称他们为“一个通奸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 16:4; 马可福音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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