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8.人借以重生的方法有三种,即:主、信与仁。这三者若不通过圣言的神性真理被揭示出来,就会深藏起来,就像埋在地下最珍贵的宝石。事实上,它们从那些否认人的合作之人眼前隐藏,哪怕他们读圣言上百遍,甚至上千遍;然而,在那里他们就站在亮光之中。关于主,凡执着于当今之信的人,谁肯睁开双眼看到其中的下列教义:主与父为一,祂是天地之神,父的意思是叫人当信子,以及新旧约中不计其数的类似陈述?他们之所以看不到,是因为他们没有掌握真理,因而没有处在使这类事物明显可见的光明中。即便他们被赋予光明,其虚假也会扼杀它,然后这些真理就像被删除的短语或人们行走并穿越的地下通道那样无人理会。谈及这些事是叫人知道,没有真理,朝向重生的这第一步就无法看到。
关于信仰,没有真理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信仰与真理构成一个单一实体。良善就像信仰的灵魂,真理则构成它的身体。所以,谈论信仰或有信仰,却对其真理一无所知,好比将灵魂从身体中拉出来,然后与那看不见的物体进行对话一样。此外,构成信仰身体的所有真理都发光,光照信仰,并使它的脸显为可见。仁爱的情形也差不多,它发出出热来,这热与真理之光结合,犹如世上春天的热与光结合,这种结合使得地上的动植物重新繁育。
属灵的热与光同样如此,当人拥有信仰的真理,同时拥有构成仁爱的各种良善时,它们同样在人里面结合。因为如我在信那一章所说的,每一个信仰的真理都会发出启示之光,每一种仁爱的良善都会发出点燃之热;属灵之光本质上是智慧,属灵之热本质上是爱。当主使人重生时,唯独祂将这二者在人里面结合起来。因为主说: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你们应当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我到世上来,乃是光。(约翰福音12:36,46)
在灵界,主就是太阳,是一切属灵之光和热的源头。光启示,热点燃;主藉二者的结合使人复活和重生。
276.但当对邻之爱变为自我之爱,并且这爱逐渐增长时,人性的爱就变成动物的爱,人从一个人变成一个动物;唯一区别在于,他能思想他的肉体所感觉到的东西,并理性区分事物,能接受教导,成为一个文明道德的人,最终成为一个属灵人。因为如前所述(275节),人拥有一个属灵性质;这种性质把他与低级动物区分开来,因为他凭此能知道何为文明层面的邪恶和良善,也能知道何为道德层面的邪恶和良善,甚至若愿意,还能知道何为属灵层面的邪恶和良善。当对邻之爱变为自我之爱时,人就无法再生在知识和聪明之光中,而是生在无知的黑暗里,因为他生在被称为肉体-感官层的生命最低层;他由此能通过教导被引入属世心智的内层,并且始终伴随着属灵层。后面我们会看到,为何人生在被称为肉体-感官层的生命最低层,从而陷入无知的黑暗。
谁都能看出,对邻之爱和自我之爱是对立的爱。因为对邻之爱想向每个人行善,而自我之爱想让每个人唯独向它行善。对邻之爱想服务每个人,而自我之爱想让每个人服务它。对邻之爱视所有人为它的家人或兄弟和朋友,而自我之爱视所有人为它的仆人;视那些不服务它的人为仇敌。简言之,它只关注自己,几乎不把其他人当人看;在心里把他们看得不如它的马和狗。它因把他们看得一文不值,所以也不在乎向他们行恶;这就是仇恨和报复、通奸和淫乱、偷盗和欺诈、说谎和诽谤、暴行和残忍,以及其它类似邪恶的根源。这些就是人自出生起就倾向的邪恶。为了救赎的目的,它们也是被允许的;对此,我需要按以下顺序来解释:
⑴每个人都沉浸于邪恶,为了得以改造,他必须被引离邪恶。
⑵邪恶若不显露,就无法被移走。
⑶邪恶在被移走的程度内得以赦免。
⑷所以允许邪恶是为了救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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