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17

617.人若相信没有

617.人若相信没有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因而无需任何合作也能重生,那么对于教会的所有真理,就会变得如石头一样冷漠;即便是热的,也因为这热来自欲望,所以就像火中燃烧的木头,它燃烧是由于它含有的易燃物质。打个比方,他就像一座宫殿沉入地下,直到殿顶,淹没在泥水之中,此后他就住在那露出来的殿顶上,在那里用沼泽的芦苇给自己搭了间小棚屋;最后连殿顶也沉到表面之下了,于是他就被淹死了。
他还像一艘货船,满载取自圣言宝库的各种珍贵货物。但这些货物却被老鼠咬坏,被虫蛀蚀,或被水手扔进海里,致使商人损失货物。那些在这信的奥秘上学富五车的人,就像小商店里兜售偶像、水果、腊花、贝壳、瓶装蛇,以及此类物品的小贩。那些由于缺乏被主调和并赐下的属灵能力而不愿抬头仰望的人,实际上就像低头向下看的动物,因为它们只顾着在森林里找食物。他们若进入果园,就会像吃光树叶的毛虫;若发现果子,尤其触到果实,就会塞满虫子。最后,他们变得像有鳞的蛇,因为其谬论就像蛇鳞那样沙沙作响、闪闪发光。还可以继续打这样的比方。

揭秘启示录 #6

6.启1:2.“约翰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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