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7.如果人相信,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因而没有合作,重生是可能的,那么在教会的一切真理上,他就会变得像石头一样冰冷;或他若是热的,或温暖的,就会像在火中点燃、从里面的可燃元素中燃烧起来的火炬,因为他的热或温暖是由欲望激发的。打个比方,他就像一座宫殿沉入地下,直到殿顶,并被泥水淹没。然后,他住在裸露的殿顶上,在那里用沼泽的芦苇为自己搭了一间小屋;但最后连殿顶也沉没了,他淹死了。他也像一艘船,满载着取自圣言,就像取自宝库一样的各种贵重货物;但这些贵重货物要么被老鼠和飞蛾啃食,要么被船员扔进海里,致使商人损失货物。有学问的人,就是那些富有这种信仰奥秘的人,就像小商店里或摊位上的小贩,兜售偶像、蜡制的水果和花朵、贝壳、瓶里的蛇和诸如此类的东西。那些因相信主没有赋予人类适合的属灵能力而不愿仰望的人,实际上就像低头看的动物,只顾低头在森林里吃草;他们若进入果园,就会像虫子一样吃光树叶,或他们若用眼睛看到水果,尤其用手摸到水果,就会把它填满虫子;最后,他们变得像有鳞的蛇,他们的谬论像蛇的鳞片一样沙沙作响、闪闪发光;等等。
377.(3)唯独仁爱不产生善行,唯独信仰更不产生善行;而是仁爱和信仰一起产生善行。这是因为没有信仰的仁爱不是仁爱,没有仁爱的信仰不是信仰,如前所示(TCR 335-361节)。因此,仁爱不能独自存在,信仰也不能独自存在;因此不能说仁爱独自产生任何善行,或信仰独自产生任何善行。意愿和理解力也是如此。意愿不能独自存在,因而不能产生任何东西;理解力也不能独自存在,因而不能产生任何东西;但一切产生都是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是由意愿通过理解力实现的。这种相似性源于以下事实:意愿是仁爱的住所,理解力是信仰的住所。可以说,唯独信仰更不能产生善行,因为信仰是真理,它的功能是产生真理;这些真理光照仁爱及其实践。真理进行光照,主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使他的行为显出是在神里面而行的。(约翰福音3:21)
因此,当人照着真理做善行时,他就在光里做善行,也就是说,聪明和智慧地做它们。仁爱和信仰的结合就像丈夫和妻子的婚姻。一切属世的后代都是由作为父亲的丈夫和作为母亲的妻子而生的。同样,一切属灵的后代,即良善和真理的知识,都是由作为父亲的仁爱和作为母亲的信仰而生的。这清楚表明,属灵的家族是如何产生的。此外,在圣言中,在灵义上,“丈夫”和“父亲”表示仁之良善,“妻子”和“母亲”表示信之真理。这再次清楚表明,唯独仁爱或唯独信仰不能产生善行,就像唯独丈夫或唯独妻子不能生孩子一样。信之真理不仅光照仁爱,还决定它的品质,并滋养它。因此,一个有仁爱,却没有信之真理的人,就像一个人深夜在园子里散步,从树上摘下果子,却不知道这果子是好是坏。由于信之真理不仅光照仁爱,还决定它的品质,如前所述,所以可推知,没有信之真理的仁爱就像没有果汁的水果,或像干瘪的无花果,或像榨过酒的葡萄。由于真理滋养信仰,如前所述,所以可推知,仁爱若没有信之真理,就无法获得营养,就像一个人若只吃烤面包,喝死水池中的污水,就无法从中获得营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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