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7.人若相信没有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因而无需任何合作也能重生,那么对于教会的所有真理,就会变得如石头一样冷漠;即便是热的,也因为这热来自欲望,所以就像火中燃烧的木头,它燃烧是由于它含有的易燃物质。打个比方,他就像一座宫殿沉入地下,直到殿顶,淹没在泥水之中,此后他就住在那露出来的殿顶上,在那里用沼泽的芦苇给自己搭了间小棚屋;最后连殿顶也沉到表面之下了,于是他就被淹死了。
他还像一艘货船,满载取自圣言宝库的各种珍贵货物。但这些货物却被老鼠咬坏,被虫蛀蚀,或被水手扔进海里,致使商人损失货物。那些在这信的奥秘上学富五车的人,就像小商店里兜售偶像、水果、腊花、贝壳、瓶装蛇,以及此类物品的小贩。那些由于缺乏被主调和并赐下的属灵能力而不愿抬头仰望的人,实际上就像低头向下看的动物,因为它们只顾着在森林里找食物。他们若进入果园,就会像吃光树叶的毛虫;若发现果子,尤其触到果实,就会塞满虫子。最后,他们变得像有鳞的蛇,因为其谬论就像蛇鳞那样沙沙作响、闪闪发光。还可以继续打这样的比方。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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