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7.人若相信没有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因而无需任何合作也能重生,那么对于教会的所有真理,就会变得如石头一样冷漠;即便是热的,也因为这热来自欲望,所以就像火中燃烧的木头,它燃烧是由于它含有的易燃物质。打个比方,他就像一座宫殿沉入地下,直到殿顶,淹没在泥水之中,此后他就住在那露出来的殿顶上,在那里用沼泽的芦苇给自己搭了间小棚屋;最后连殿顶也沉到表面之下了,于是他就被淹死了。
他还像一艘货船,满载取自圣言宝库的各种珍贵货物。但这些货物却被老鼠咬坏,被虫蛀蚀,或被水手扔进海里,致使商人损失货物。那些在这信的奥秘上学富五车的人,就像小商店里兜售偶像、水果、腊花、贝壳、瓶装蛇,以及此类物品的小贩。那些由于缺乏被主调和并赐下的属灵能力而不愿抬头仰望的人,实际上就像低头向下看的动物,因为它们只顾着在森林里找食物。他们若进入果园,就会像吃光树叶的毛虫;若发现果子,尤其触到果实,就会塞满虫子。最后,他们变得像有鳞的蛇,因为其谬论就像蛇鳞那样沙沙作响、闪闪发光。还可以继续打这样的比方。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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