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6.如果可以的话,请告诉我,关于重生,是否还有比普遍存在于那些确认当今教会信仰的人中间的更盲目的愚蠢吗?该信仰教导说,信仰被注入人,而他就像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当它被注入时,随之而来的是称义,称义就是罪的赦免,重生和其它好处;人的努力必须完全排除在外,以免它向基督的功德施暴。为了更加牢固地确立这一教义,他们剥夺了人在属灵事物上的一切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坚持认为人在这些事物上绝对无能为力。这就好像只有神在祂那一方运作,而人没有被赋予在他那一方合作,从而与神结合的任何能力。在这种情况下,人在重生方面,不就像一个被捆住手脚的人,像船上那些被称为桨奴的囚犯吗?
和这些人一样,他若挣脱了手铐脚镣,就会受到惩罚,或被判处死刑。他们还坚持认为,他若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向邻舍行善,为了救赎凭自己信神,就会受到同样的惩罚。如果一个人确认这些观点,然而又虔诚地渴望天堂,那么他就像一个幽灵,站着并猜想,那信仰及其好处是否已经注入他;或若没有,它是否会注入,因而猜想父神是否怜悯他,或祂的儿子是否为他代求,或圣灵是否因在其它地方忙碌而没有在他里面运作。最后,由于他对这个问题的完全无知,他可能会离开,并安慰自己说:“或许那恩典存在于我生活的道德中,我像以前一样保留着这种道德,或说那恩典存在于我现在仍在实践的道德中,就像我以前一样;因此,对我来说,这种道德是神圣的,而对那些没有获得这信仰的人来说,它是亵渎的。因此,为叫这种神圣留在我的道德中,以后我要小心,不可凭我自己行使仁爱或信仰。”还有更多。凡思想重生,却不相信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人,都会变成这样的幽灵,或若你更喜欢,变成这样的盐雕像(创世记19:26)。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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