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6.如果可以,请告诉我,对于重生的盲目愚蠢,还有比盛行在那些确认当今之信的人当中的更甚的吗?也就是说,信被注入人内,而他却像一块木头或石头,并且当这信被注入时,随之而来就是称义,也就是罪的赦免、重生和此外的其它恩赐;而且人的努力必须完全排除在外,以免向基督的功德施暴。为牢固确立这一信条,他们剥夺了人在属灵事物上的一切自由意志,因为他们声称人在其中完全无能为力。这就像是唯独神这一方在运作,而人那一方没有被赋予权能去运作,进而与神结合。在这种情况下,人在重生方面,不就像是手脚被捆住的人,像被称为苦役犯的船上囚犯吗?和这些人一样,人若挣脱手铐脚镣,就会被处死或判为死刑,也就是说,他若运用自由意志向邻行善,为了得救而凭自己信靠神,就会是这样。若人真的确认这种观点,然而又虔诚渴望天堂,那么他不就像是一个幽灵,站在那里思索,那信及其恩赐究竟有没有注入他;或若没有,它还会不会注入,因而思索父神是否怜悯他,或祂的儿子究竟有没有为他说情,或是不是圣灵在其它地方忙碌以至于来不及顾上他?最后,由于对这个问题一无所知,他可能会离去,并安慰自己说:“或许那恩典就在我生活的道德行为中,我已经拥有,并如从前那样仍旧持有这种道德行为;因此,恩典在我里面是神圣的,而在那些没有获得那信的人里面是亵渎的。所以,为了这份圣洁能存留在我的道德行为中,今后我必小心谨慎,不去实践我自己的仁或信”,等等。凡认为脱离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能实现重生的人,都会变成这样一个幽灵,或若你愿意,变成这样一个盐雕像。
510.“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表示对自我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这从“火烧着的大山”的含义清楚可知,“火烧着的大山”是指对自我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这爱由这种大山来表示,是因为在圣言中,“大山”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和地狱之爱(参看AE 405节);“火”也一样(也可参看AE 504a–e节);此处论述的是要与善人分离,并被投入地狱的恶人,对这些人来说,一切真理都通过这爱变成虚假。下文描述了由“大山扔在海中”产生的这种效果;因为“大山扔在海中;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表示属世人中的一切都变成了邪恶之虚假。由此可见,“火烧着的大山”表示自我之爱和对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一切自我聪明都来自自我之爱。
“大山”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因为在灵界,处于属天之爱的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住在大山上;因此,当经上提到“大山或山”时,所表示的是这层天堂,按照从人和地方抽象出来的天使的思维观念,所表示的是构成天堂之物,也就是属天之爱。但在反面意义上,“大山”表示自我之爱,因为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不断渴望爬到大山上,把自己等同于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人。由于他们在幻想中住在这大山上,所以当他们从地狱出来时,它也成了他们努力的目标;这就是为何“大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之爱。总之,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总是追求高的东西,所以死后,当爱的一切状态都变成相对应的事物时,他们在幻想中登上高处,在幻想的状态下以为自己在高山上,尽管他们从身体上在地狱。这就是为何那些属于巴比伦,处于这种自我之爱,以至于不仅想统治一切大地,还想统治天堂的人被称为“山”,经上说他们坐在山上,升到高云之上。如在耶利米书:
行毁灭的山哪,看哪,我和你作对,你毁灭全地;我要伸手攻击你,使你从岩石上滚下来,使你成为烧毁的山。(耶利米书51:25)
以赛亚书: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的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然而,你必被丢入地狱。(以赛亚书14:13–15)
这些话论及巴比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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