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16

616.如果可以,请

616.如果可以,请告诉我,对于重生的盲目愚蠢,还有比盛行在那些确认当今之信的人当中的更甚的吗?也就是说,信被注入人内,而他却像一块木头或石头,并且当这信被注入时,随之而来就是称义,也就是罪的赦免、重生和此外的其它恩赐;而且人的努力必须完全排除在外,以免向基督的功德施暴。为牢固确立这一信条,他们剥夺了人在属灵事物上的一切自由意志,因为他们声称人在其中完全无能为力。这就像是唯独神这一方在运作,而人那一方没有被赋予权能去运作,进而与神结合。在这种情况下,人在重生方面,不就像是手脚被捆住的人,像被称为苦役犯的船上囚犯吗?和这些人一样,人若挣脱手铐脚镣,就会被处死或判为死刑,也就是说,他若运用自由意志向邻行善,为了得救而凭自己信靠神,就会是这样。若人真的确认这种观点,然而又虔诚渴望天堂,那么他不就像是一个幽灵,站在那里思索,那信及其恩赐究竟有没有注入他;或若没有,它还会不会注入,因而思索父神是否怜悯他,或祂的儿子究竟有没有为他说情,或是不是圣灵在其它地方忙碌以至于来不及顾上他?最后,由于对这个问题一无所知,他可能会离去,并安慰自己说:“或许那恩典就在我生活的道德行为中,我已经拥有,并如从前那样仍旧持有这种道德行为;因此,恩典在我里面是神圣的,而在那些没有获得那信的人里面是亵渎的。所以,为了这份圣洁能存留在我的道德行为中,今后我必小心谨慎,不去实践我自己的仁或信”,等等。凡认为脱离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能实现重生的人,都会变成这样一个幽灵,或若你愿意,变成这样一个盐雕像。

圣治 #129

第7章 这是圣治的一

第7章 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不可被外在手段或力量强迫去思考和意愿,因而去相信和热爱宗教的事,但要引导自己并有时强迫自己如此行

129.圣治的这条律法从前两条律法可推知,即: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71-99节);人要凭自己,然而靠着主如此行,因而貌似凭自己如此行(100-128节)。由于被强迫是不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是不出于自己,而是出于不自由,出于别人,所以圣治的这条律法在顺序上排在前两条之后。此外,人人都承认,强迫任何人去思考他所不愿思考的,去意愿他的思维禁止他所意愿的,因而去相信他所不相信的,完全相信他所不愿相信的,或去爱他所不爱的,完全去爱他所不愿去爱的,是不可能的。因为一个人的灵或心智在思考、意愿、相信和爱上拥有完全的自由。它拥有这种自由,是由于来自灵界、没有强迫的流注(因为人的灵或心智就在灵界),而不是由于来自自然界的流注,后一种流注只有在与属灵流注一致行动时才被接受。

一个人可能会被强迫说,他思想、意愿、相信并热爱宗教的事;但他不会思想、意愿、相信并热爱它们,除非它们成为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理性的事,或这不是他真正思想、意愿、相信和热爱的事。一个人也有可能被强迫去说赞成宗教的话,并照着宗教去行动;但他不能被强迫出于对宗教的信仰在思维上赞成它,或出于对宗教的热爱在意愿上赞成它。此外,在捍卫公义和公平的国度,每个人都被强迫不去说反对宗教的话,不去做反对宗教的事;然而,没有人能被强迫在思维和意愿上赞成它。这是因为每个人都有自由去与地狱一致思考,并意愿赞成它,同样有自由在思维和意愿上赞成天堂。然而,理性会告诉我们地狱是何性质,天堂是何性质,等待这一个的命运是什么,等待那一个的命运又是什么。正是基于理性,意愿才拥有选择和决定的能力。

由此可见,外在无法强迫内在。然而,强迫的事有时也会发生,我需要按下列顺序说明,这种事是有害的:

⑴没有人能因神迹奇事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⑵没有人能因异象或与死者交谈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⑶没有人能因威胁或惩罚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⑷没有人能在缺乏理性和自由的状态下被改造。

⑸自我强迫不违背理性和自由。

⑹外在人必须通过内在人被改造,反过来不行。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