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15

XI.没有在属灵事物

XI.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重生是不可能的

615.除了蠢人外,谁看不出,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人不能重生?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他能靠近主,承认祂是救赎主和救主,是天地之神,如祂自己所教导的(马太福音28:18)那样吗?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谁能信主,也就是说,出于信仰仰望祂、敬拜祂,使自己适合接受来自祂的救赎的方法和恩惠,并在接受它们时从祂那里合作?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谁能向邻舍行任何良善、践行仁爱,或将其它与信仰和仁爱有关的东西吸收到思维和意愿中,把它们带出来,并付诸实践?否则,重生不就只是从主口里(约翰福音3章)滴落的一个词吗?它要么留在耳朵里,要么来自与言语接壤的思维区域或落到嘴唇上,在重复它的口里变成十二字母的声音,而这声音无论如何都不能被提升到心智的任何更高区域,而是会飘到空中并消散。


婚姻之爱 #53

53.⑻这是上天堂者

53.⑻这是上天堂者的情形,但下地狱者的情形则不同。我们说,死后,男人会被赐予一个合适的妻子,女人会被赐予一个合适的丈夫,他们享有快乐、幸福的亲密关系,且只有属灵的生育,其实说的是那些被接到天上、成为天使者。因为这些人是属灵的,他们的婚姻也是属灵的,因而是神圣的。相反,凡下地狱者全都是属世的,纯属世的婚姻并非婚姻,只不过是源于淫欲的苟合。有关这类苟合的性质,等到论述贞洁与不贞洁,以及淫乱之爱时再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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