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XI.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重生是不可能的
615.除了蠢人外,谁看不出,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人不能重生?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他能靠近主,承认祂是救赎主和救主,是天地之神,如祂自己所教导的(马太福音28:18)那样吗?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谁能信主,也就是说,出于信仰仰望祂、敬拜祂,使自己适合接受来自祂的救赎的方法和恩惠,并在接受它们时从祂那里合作?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谁能向邻舍行任何良善、践行仁爱,或将其它与信仰和仁爱有关的东西吸收到思维和意愿中,把它们带出来,并付诸实践?否则,重生不就只是从主口里(约翰福音3章)滴落的一个词吗?它要么留在耳朵里,要么来自与言语接壤的思维区域或落到嘴唇上,在重复它的口里变成十二字母的声音,而这声音无论如何都不能被提升到心智的任何更高区域,而是会飘到空中并消散。
170.(3)在创世之前,这三位一体并不存在;而是在创造之后,就是当神道成肉身时,它才被提供并存在,然后出现在主神救赎主和救主耶稣基督里面。当今基督教会承认一个神性三位一体存在于创世之前;也就是说,耶和华神自永恒生下了一个儿子,然后圣灵从这两者出来,这三者中的每一个都独自或单独为神,因为每一个都是一个自存的位格。然而,这一点并不符合理性,所以被称为一个奥秘,这个奥秘只能以这种方式被参透:这三者拥有一个神性本质,这个神性本质是指永恒、无限、全能,因而是同等的神性、荣耀和威严。但下文将说明,这个三位一体是三个神的三位一体,因而绝不是一个神性三位一体。此外,从前文明显可知,当神道成肉身时,因而创世之后所提供并存在的三位一体,也就是父、子、圣灵的三位一体,是一个神性三位一体,因为它是一位神里面的一个三位一体。这个神性三位一体在主神救赎主和救主耶稣基督里面,因为构成一个本质的一位神的三个要素在祂里面。如保罗所说,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居住在祂里面,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也明显看出来,即: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圣灵不是凭自己说话,而是从祂说话;最后当祂复活时,祂从坟墓中取走了祂的整个人体,包括肉和骨(马太福音28:1-8; 马可福音16:5, 6; 路加福音24:1-3; 约翰福音20:11-15),这与其他所有人都不同。祂为此向门徒作了活生生的见证,说:
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若愿意,每个人由此都可以确信,主的人身或人性是神性;因此,在祂里面,神为人,人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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