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4.从刚才的阐述可以看出,罪的赦免并非把它们根除或冼净,而是把它们移除,从而将其分离出去;还可以看出,人实际归给自己的一切邪恶依然存留。既然罪的赦免就是将它们移除和分离,那么可知,人被主从邪恶那里拦阻,并被保守在良善中,这就是人经由重生所接受的礼物。我曾听最低层天堂的一个人声称,他被免了罪,因为它们已经洗净,还补充说是“通过基督的宝血”。但因为他在天堂,并且是出于无知犯这样的错,所以他被带入自己的罪中;当这些罪返回时,他承认它们,从而获得新的信仰,即:每个人,以及每位天使都被主从邪恶那里拦阻,并被保守在良善中。
这清楚说明了何为罪的赦免,即它不是一瞬间的事,而是照着重生的进程而与重生相随。罪的移除,也就是所谓罪的赦免,好比将秽物从以色列人的营地扔到他们四围的沙漠;因为他们的营地代表天堂,沙漠代表地狱。它还好比在迦南地,将各民族从以色列人那里移除,将耶布斯人从耶路撒冷那里移除;这些人并没有被逐出,而是被分离出去。它还好比非利士人的神大衮的命运,当约柜被抬进来时,它先是脸伏于地,然后头和双手在门槛上折断;因此它没有被逐出,而是被移除。
它好比被主赶入猪群的魔鬼,这些猪随后投在海里;在圣言中,无论此处还是别处,“海”皆表地狱。它还好比追随龙的人群,他们从天堂被分离出去后,先是侵扰大地,后被投入地狱。它又好比各种野兽出没的森林,当森林被砍伐后,这些野兽便逃到邻近的灌木丛中,然后中间的地面被平整,经过耕作变成良田。
502.“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表示两种地狱之爱,就是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对掌控的爱,这些爱就存在于不承认一位神,不敬拜主,也不照十诫生活的教会中。“所多玛”在灵义上表示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如稍后所看到的;“埃及”在灵义上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对掌控的爱,也如稍后所看到的;由于所表示的是这两种爱,所以“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这些爱之所以在不承认一位神,不敬拜主,也不照十诫生活的教会中占上风,是因为人就生在这两种爱中,并随着长大而逐渐进入其中,若不靠着神救主,并通过遵行诫命的生活,这些爱无法被除去;它们无法被神救主除去,除非靠近祂;遵行十诫的生活无法被赐下,除非人被祂引导。诚然,它能被赐予,但不是包含任何天堂,因而包含任何教会的生活。只有系生命的那一位才能赐予这样的生活。而主就是那生命(可参看约翰福音1:1, 4; 5:26; 6:33-35; 11:25, 26; 14:6, 19; 以及其它许多地方)。
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对掌控的爱是地狱的众爱之首,因而是教会中的一切邪恶和随之而来的一切虚假之首,这一点如今不为人知;这些爱的快乐超过心智的一切愉悦的快乐,也是这一点不为人知的原因,而事实上,按着灵意,它们就是“所多玛和埃及”。“所多玛”就是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这一点可从摩西五经中对所多玛的描述明显看出来:他们想对走进罗得家的天使们施暴;于是火与硫磺如雨般从天上降到他们身上(创世记19:1等)。“火”与“硫磺”表示这爱及其欲望。当由这些人形成的城市和社群在最后审判之日被倾覆时,我看到类似的事发生了,他们被扔进地狱。这些爱及其邪恶由“所多玛和蛾摩拉”来表示(在这些地方:以赛亚书1:10; 3:8-9; 13:19; 耶利米书23:14; 49:18; 50:37, 40; 耶利米哀歌4:6; 以西结书16:46-50; 阿摩司书4:11; 西番雅书2:9-10; 申命记29:23; 32:32; 马太福音10:14-15; 11:23; 马可福音6:11; 路加福音10:10-12; 17:28-29)。
这爱由“所多玛”来表示,这一点在世上不为人知;但当你进入灵人界时(这在死后发生),请记住它,并回想一下,你就会完全信服。然而,要知道,既有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也有源于对功用之爱的对统治的爱;后一种爱是天堂之爱,而前一种爱是地狱之爱。因此,当一种爱构成头时,另一种爱就构成脚,也就是说,当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构成头时,源于对功用之爱的对统治的爱,也就是源于主的对服务邻舍的爱,起初构成脚,后来构成脚底,最后被踩在脚下。但当源于对功用之爱的对统治的爱,也就是天堂之爱,如前所述,构成头时,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也就是地狱之爱,如前所述,起初构成脚,后来构成脚底,最后被踩在脚下。然而,世人很难区分这两种爱,因为它们的外在形式很相似;不过,它们可以通过这一点来区分:天堂之爱存在于那些靠近主,并照十诫生活的人身上;而地狱之爱则存在于那些不靠近主,也不照十诫生活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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