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14

614.从刚才的阐述

614.从刚才的阐述可以看出,罪的赦免并非把它们根除或冼净,而是把它们移除,从而将其分离出去;还可以看出,人实际归给自己的一切邪恶依然存留。既然罪的赦免就是将它们移除和分离,那么可知,人被主从邪恶那里拦阻,并被保守在良善中,这就是人经由重生所接受的礼物。我曾听最低层天堂的一个人声称,他被免了罪,因为它们已经洗净,还补充说是“通过基督的宝血”。但因为他在天堂,并且是出于无知犯这样的错,所以他被带入自己的罪中;当这些罪返回时,他承认它们,从而获得新的信仰,即:每个人,以及每位天使都被主从邪恶那里拦阻,并被保守在良善中。
这清楚说明了何为罪的赦免,即它不是一瞬间的事,而是照着重生的进程而与重生相随。罪的移除,也就是所谓罪的赦免,好比将秽物从以色列人的营地扔到他们四围的沙漠;因为他们的营地代表天堂,沙漠代表地狱。它还好比在迦南地,将各民族从以色列人那里移除,将耶布斯人从耶路撒冷那里移除;这些人并没有被逐出,而是被分离出去。它还好比非利士人的神大衮的命运,当约柜被抬进来时,它先是脸伏于地,然后头和双手在门槛上折断;因此它没有被逐出,而是被移除。
它好比被主赶入猪群的魔鬼,这些猪随后投在海里;在圣言中,无论此处还是别处,“海”皆表地狱。它还好比追随龙的人群,他们从天堂被分离出去后,先是侵扰大地,后被投入地狱。它又好比各种野兽出没的森林,当森林被砍伐后,这些野兽便逃到邻近的灌木丛中,然后中间的地面被平整,经过耕作变成良田。

揭秘启示录 #193

193.“我又要将我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示神性真理必铭刻在他们心中。“写”在某人上面表示铭刻,好叫它可以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表示神性真理。此处要说一说这一事实,即:“我神”是指神性真理。在旧约圣言的无数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神”,有时单独提到“耶和华”,有时单独提到“神”;“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也可说,“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智慧方面的主;经上提到这两者,是由于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但在新约圣言中,经上没有说“耶和华神”,而是说“主神”;因为和“耶和华”一样,“主”表示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用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AR 81节);用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有关。由于人们不知道主的这些话,即: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是什么意思,所以要予以说明。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当祂离开这个世界时,就将神性真理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合一;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就像祂把人变成属灵的一样;因为祂首先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引入人,然后把它们与良善结合,人通过这种结合变得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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