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4.从刚才的阐述可以看出,罪的赦免并非把它们根除或冼净,而是把它们移除,从而将其分离出去;还可以看出,人实际归给自己的一切邪恶依然存留。既然罪的赦免就是将它们移除和分离,那么可知,人被主从邪恶那里拦阻,并被保守在良善中,这就是人经由重生所接受的礼物。我曾听最低层天堂的一个人声称,他被免了罪,因为它们已经洗净,还补充说是“通过基督的宝血”。但因为他在天堂,并且是出于无知犯这样的错,所以他被带入自己的罪中;当这些罪返回时,他承认它们,从而获得新的信仰,即:每个人,以及每位天使都被主从邪恶那里拦阻,并被保守在良善中。
这清楚说明了何为罪的赦免,即它不是一瞬间的事,而是照着重生的进程而与重生相随。罪的移除,也就是所谓罪的赦免,好比将秽物从以色列人的营地扔到他们四围的沙漠;因为他们的营地代表天堂,沙漠代表地狱。它还好比在迦南地,将各民族从以色列人那里移除,将耶布斯人从耶路撒冷那里移除;这些人并没有被逐出,而是被分离出去。它还好比非利士人的神大衮的命运,当约柜被抬进来时,它先是脸伏于地,然后头和双手在门槛上折断;因此它没有被逐出,而是被移除。
它好比被主赶入猪群的魔鬼,这些猪随后投在海里;在圣言中,无论此处还是别处,“海”皆表地狱。它还好比追随龙的人群,他们从天堂被分离出去后,先是侵扰大地,后被投入地狱。它又好比各种野兽出没的森林,当森林被砍伐后,这些野兽便逃到邻近的灌木丛中,然后中间的地面被平整,经过耕作变成良田。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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