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3.人若知道天堂和地狱之间的关系,以及两者是如何分离的,就能知道人是如何重生的,以及重生的人是什么样,或是何性质。为理解这一点,我将简要揭示以下内容:天堂里的所有人都把脸转向主,而地狱里的所有人都把脸转离主;因此,当有人从天堂俯视地狱时,他只看到那里的人的后脑勺和后背。事实上,那里的居民看起来就像生活在地球上处于正相对应的两个地区的人,脚朝上,头朝下,但他们却用双脚行走,脸转向各个方向。正是他们心智内层的相反方向产生了这种表象。我根据自己的观察讲述了这些非凡的事。它们向我清楚表明,重生是如何发生的,即就像地狱被移除,从而与天堂分离一样。因为如前所述,就其生来所具有的第一种性质而言,人是一个微型地狱;就其通过第二次出生所获得的另一种性质而言,他是一个微型天堂。由此可知,人里面的邪恶被移除和分离,就像大型的天堂和地狱分离一样;随着邪恶被移除,它们转身离开主,逐渐颠倒过来;随着天堂被植入人,也就是说,他变成一个新人,这一过程是一步一步发生的。为了说明,对此可以补充的是,人里面的每一种邪恶都与地狱里那些处于类似邪恶的人结合在一起;相反,人里面的每一种良善都与天堂里那些处于类似良善的人结合在一起。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