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13

613.人若知道天堂

613.人若知道天堂和地狱之间的关系,以及两者是如何分离的,就能知道人是如何重生的,以及重生的人是什么样,或是何性质。为理解这一点,我将简要揭示以下内容:天堂里的所有人都把脸转向主,而地狱里的所有人都把脸转离主;因此,当有人从天堂俯视地狱时,他只看到那里的人的后脑勺和后背。事实上,那里的居民看起来就像生活在地球上处于正相对应的两个地区的人,脚朝上,头朝下,但他们却用双脚行走,脸转向各个方向。正是他们心智内层的相反方向产生了这种表象。我根据自己的观察讲述了这些非凡的事。它们向我清楚表明,重生是如何发生的,即就像地狱被移除,从而与天堂分离一样。因为如前所述,就其生来所具有的第一种性质而言,人是一个微型地狱;就其通过第二次出生所获得的另一种性质而言,他是一个微型天堂。由此可知,人里面的邪恶被移除和分离,就像大型的天堂和地狱分离一样;随着邪恶被移除,它们转身离开主,逐渐颠倒过来;随着天堂被植入人,也就是说,他变成一个新人,这一过程是一步一步发生的。为了说明,对此可以补充的是,人里面的每一种邪恶都与地狱里那些处于类似邪恶的人结合在一起;相反,人里面的每一种良善都与天堂里那些处于类似良善的人结合在一起。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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