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13

613.人若知道天堂

613.人若知道天堂和地狱之间的关系,以及两者是如何分离的,就能知道人是如何重生的,以及重生的人是什么样,或是何性质。为理解这一点,我将简要揭示以下内容:天堂里的所有人都把脸转向主,而地狱里的所有人都把脸转离主;因此,当有人从天堂俯视地狱时,他只看到那里的人的后脑勺和后背。事实上,那里的居民看起来就像生活在地球上处于正相对应的两个地区的人,脚朝上,头朝下,但他们却用双脚行走,脸转向各个方向。正是他们心智内层的相反方向产生了这种表象。我根据自己的观察讲述了这些非凡的事。它们向我清楚表明,重生是如何发生的,即就像地狱被移除,从而与天堂分离一样。因为如前所述,就其生来所具有的第一种性质而言,人是一个微型地狱;就其通过第二次出生所获得的另一种性质而言,他是一个微型天堂。由此可知,人里面的邪恶被移除和分离,就像大型的天堂和地狱分离一样;随着邪恶被移除,它们转身离开主,逐渐颠倒过来;随着天堂被植入人,也就是说,他变成一个新人,这一过程是一步一步发生的。为了说明,对此可以补充的是,人里面的每一种邪恶都与地狱里那些处于类似邪恶的人结合在一起;相反,人里面的每一种良善都与天堂里那些处于类似良善的人结合在一起。


揭秘启示录 #6

6.启1:2.“约翰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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