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12

612.人生来就倾向

612.人生来就倾向于各种邪恶,来自这倾向的欲望紧随其后,并且他越处于自由,就越是作恶。因为他生来就渴望控制别人,占有他人财物;这两种欲望粉碎了对邻之爱,然后人仇恨反对自己的每个人,其仇恨又呼出心怀杀机的报复。由于同样的原因,他毫不在乎通奸,也不在乎诸如偷窃之类的欺诈,以及含有假见证的亵渎。凡不在乎这些事的人,内心里就是一个无神论者。这就是人出生时的样子;由此清楚可知,人生来就是一个微型地狱。既然就其心智的内层而言,人生来是属灵的,不像动物,既然他是为天堂而生的,然而如前所述,其属世人或外在人却是一个微型地狱,那么可知,天堂不可能被植入地狱,除非这地狱被移除。

揭秘启示录 #836

836.启19:21

836.启19:21.“其余的被骑白马者口中出来的剑杀了”表示改革宗信徒当中所有来自各种异端、没有照他们所知道的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的人,都因照着圣言受到审判而灭亡。“其余的”是指改革宗信徒当中所有来自各种异端、没有照他们所知道的主在圣言中的诫命,就是十诫生活,从而避恶如罪的人;因为那些不如此避开它们的人都处于各种邪恶;事实上,自出生起,因而从婴儿时期甚至直到生命的结束,邪恶就固定在他们里面;它们若不通过实实在在的悔改被移除,就会天天增长。论到这些人,经上说:“他们被骑白马者口中出来的剑杀了。”“被杀”在此表示属灵地被杀,也就是在灵魂上灭亡了,如前面频繁所述。“骑马者口中出来的剑”表示与邪恶之虚假争战的圣言真理。因为“剑”、“长剑”和“刀”表示与虚假争战的真理,并与真理争战的虚假(AR 52节)。然而,“剑”佩在大腿边,因而是指出于爱来争战;“刀”则握在手中,因而是指用能力来争战;“长剑”属于口,因而是指出于教义来争战;因此,“从主的口中出来的长剑”是指出于圣言与虚假争战(AR 108, 117, 827节);因为圣言从主的口中出来。此处论述的是与改革宗信徒的争战,而不是与巴比伦人的争战,因为改革宗信徒阅读圣言,承认其中的真理是神性真理。但巴比伦人则不然;这些人的确承认圣言,但却不读圣言;每个人都把教皇的法令摆在第一位,远在圣言之上;因此,对他们来说,出于圣言争战是不可能的。他们还把自己置于圣言之上,而不是置于圣言之下。尽管如此,这些人仍照着圣言受审判,也照着教皇的法令受审判,只要这些法令与圣言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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