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12

612.人生来就倾向

612.人生来就倾向于各种邪恶,并出于这种倾向而贪恋它们,他越处于自由,就越作恶;因为他生来就渴望统治他人,占有他人的财产。这两种欲望撕碎了对邻之爱;然后,人就仇恨每一个反对自己的人,并出于这种仇恨渴望报复,而报复内在怀有谋杀。由于同样的原因,他轻视通奸、偷窃或秘密盗窃、亵渎或作假见证;凡轻视这些邪恶的人,内心都是无神论者。人生来就是这样;由此清楚可知,从出生起,他就是一个微型地狱。由于就其心智的内层而言,人生来是属灵的,和动物不同,因而是为天堂而生的,而如前所述,他的属世人或外在人是一个微型地狱,所以可推知,天堂不能被植入地狱,除非这地狱先被移除。


真实的基督教 #49

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49.我们已经论述了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并说明这两者就是神性本质。接下来我们要论述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因为这三者从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发出,就像太阳的能力和同在通过它的热和光而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并存在于它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一样。此外,来自耶和华神在中间的灵界太阳的热本质上是神性之爱,来自它的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由此清楚看出,正如无限、无垠和永恒属于神性存在,全能、全知和全在属于神性本质。但由于神性本质的这三个属性至今不被理解,因为它们照着自己的方式,即秩序的律法而活动的方式不为人知,所以它们必须按以下要点来解释:

(1)全能、全知和全在属于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或说是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的属性。

(2)除非知道秩序是什么,也除非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造时,就把秩序既引入宇宙,也引入宇宙的一切部分,或每一个和一切事物,否则就无法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3)在宇宙及其一切部分,或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的神的全能按照祂秩序的律法行进和运作。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感知、看到和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甚至直到最微小的事,也从这些事中感知、看到和知道违反秩序发生的事。

(5)神从其秩序的初到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或说神在祂的秩序上从初至末都是全在的。

(6)人被创造为神性秩序(译注:或简称神序)的形式。

(7)人从神性全能中拥有对抗邪恶和虚假的能力,从神性全知中拥有关于良善和真理的智慧,从神性全在中而在神里面,只要他照着神序生活。

现逐一论述这些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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