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12

612.人生来就倾向

612.人生来就倾向于各种邪恶,并出于这种倾向而贪恋它们,他越处于自由,就越作恶;因为他生来就渴望统治他人,占有他人的财产。这两种欲望撕碎了对邻之爱;然后,人就仇恨每一个反对自己的人,并出于这种仇恨渴望报复,而报复内在怀有谋杀。由于同样的原因,他轻视通奸、偷窃或秘密盗窃、亵渎或作假见证;凡轻视这些邪恶的人,内心都是无神论者。人生来就是这样;由此清楚可知,从出生起,他就是一个微型地狱。由于就其心智的内层而言,人生来是属灵的,和动物不同,因而是为天堂而生的,而如前所述,他的属世人或外在人是一个微型地狱,所以可推知,天堂不能被植入地狱,除非这地狱先被移除。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74

Life74.就属世

(九)任何人避各种通奸如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贞洁

Life74.就属世意义而言,第六诫(它通常被称为第七诫)所提到的“通奸”不仅表示通奸或淫乱,还表示淫秽的行为、猥亵的话语和肮脏的思维。但就属灵意义而言,“通奸”表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就至高意义而言,“通奸”表示否认主的神性,亵渎圣言。这些就是“各种通奸”。属世人凭理性之光能知道“通奸”包括做淫秽的事,说猥亵的话,思想肮脏的东西;但他不知道通奸也表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更不知道它表示否认主的神性,亵渎圣言。因此,他也不知道通奸是一个如此之大的邪恶,以致它可称作恶魔本身,或邪恶的巅峰,因为凡陷入属世通奸的人也陷入属灵通奸,反之亦然。这一点在另一本关于婚姻的小册子中有所说明。而事实上,那些出于其信仰和生活并未将通奸视为罪的人每时每刻都陷入各种通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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