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11

611.人重生到什么

611.人重生到什么程度,他的罪就被移除到什么程度。这是因为重生在于抑制肉欲,使它不再进行掌控,在于制服旧人及其欲望,使它不再死灰复燃,摧毁理解力官能;因为若这官能被毁,人就没有被改造的可能了。高于肉体的人之灵若不接受教导并逐步完善,这种改造不可能发生。理解力正常的人由此不难看出,这种事不可能瞬间成就,只能逐步进行,正如前文所述,这就像人成孕、被带入子宫,然后出生并被抚育。因为属于肉体或旧人的属性是人与生俱来的,它们建造了其心智的最初居所,欲望就住在其中,如同野兽栖身于洞穴。它们先是住在前院,然后渐渐进入房子的地下室,后来爬上楼梯,为自己构筑居室。这一切随着孩子长大,变成少年,之后成长为青年而逐步发生;这时,他开始用自己的理解力思考,用自己的意愿行事。谁不明白,到目前为止,建在心智里的这所房子,就是各种如同豺狼(ochim)、鸮鸟(Tziim)和萨梯那样的欲望携手共舞之地,不可能瞬间被拆毁,并在原址建造一座新房子?那些携手共舞、自娱自乐的欲望不得先被逐出,属于良善与真理的新渴望才能被引入以取代属于邪恶与虚假的欲望吗?这些事不可能瞬间完成,凡有智慧的人单单考虑这一点就能明白,即:每种邪恶都由不计其数的欲望组成,就像表皮下面布满黑头白身蛆虫的水果;众多邪恶紧紧抱成一团,就像刚刚孵化出来的小蜘蛛。所以,除非邪恶一个个地被揭露出来,直到它们的联结被破坏,否则人不可能被作成新的。阐述这些事是为了清楚表明,人重生到什么程度,他的罪就被移除到什么程度。

圣治 #331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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