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0.对于上述内容,我要补充以下几点:人的重生不是瞬间发生的,而是从他在世上的生命开始直到临终逐渐进行的,之后继续并得到更好的完善。因为人通过与肉体邪恶争战并得胜而被改造,人子对七个教会的每一个说,祂会将果子赐给得胜的人。对以弗所教会说:
得胜的,我必将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对士每拿教会说:
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启示录2:11)
对别迦摩教会说:
得胜的,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吃。(启示录2:17)
对推雅推喇教会说:
那得胜的,我要赐给他权柄制伏列族。(启示录2:26)
对撒狄教会说:
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启示录3:5)
对非拉铁非教会说:
得胜的,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启示录3:12)
对老底嘉教会的使者说:
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启示录3:21)
最后一点:人重生到什么程度,也就是说,他的重生向着完美推进到什么程度,他就不再将良善与真理,即仁与信归给他自己,而是唯独归给主到什么程度;因为他逐渐所吸收的真理会清楚会教导这一点。
591.“(不悔改)偷窃”表示不远离除去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因而除去为自己获得属灵生命的方法。这从“偷窃”和“盗窃”的含义清楚可知:“偷窃”和“盗窃”是指从任何人那里除去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这些知识或认知可用作为自己获得属灵生命的方法(参看AE 193节)。“偷窃”和“盗窃”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小偷所拿走的“财富”、“衣服”和“器具”,以及其它东西,都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因此,属灵的偷窃,或属灵意义上的偷窃,是指除去后者,如同属世的偷窃,或属世意义上的偷窃是指除去前者。偷窃表示这一点,这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本节经文主要论述的主题是其他人里面的属灵生命的灭绝,属灵生命因对良善的败坏和对真理的歪曲,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剥夺而灭绝了,属灵生命通过这些知识或认知获得;这两者,即前者和后者,由“凶杀、魔法、淫乱、偷窃”来表示,这一点早已说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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