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0.对于上述内容,我要补充以下几点:人的重生不是瞬间发生的,而是从他在世上的生命开始直到临终逐渐进行的,之后继续并得到更好的完善。因为人通过与肉体邪恶争战并得胜而被改造,人子对七个教会的每一个说,祂会将果子赐给得胜的人。对以弗所教会说:
得胜的,我必将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对士每拿教会说:
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启示录2:11)
对别迦摩教会说:
得胜的,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吃。(启示录2:17)
对推雅推喇教会说:
那得胜的,我要赐给他权柄制伏列族。(启示录2:26)
对撒狄教会说:
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启示录3:5)
对非拉铁非教会说:
得胜的,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启示录3:12)
对老底嘉教会的使者说:
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启示录3:21)
最后一点:人重生到什么程度,也就是说,他的重生向着完美推进到什么程度,他就不再将良善与真理,即仁与信归给他自己,而是唯独归给主到什么程度;因为他逐渐所吸收的真理会清楚会教导这一点。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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