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1

61.神通过符合秩序

61.神通过符合秩序的万物直觉、知道并看见违反秩序所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小细节。原因在于,神不会将人保守在罪恶中,而是使他从罪恶中退离。所以,祂不是引导他,而是与他相争。通过恶与假不断抗争、搏斗、抵抗、憎恶和反对祂自己的善与真,神能直觉它们的性质和程度。这从以下事实可推知,神全在于其秩序的一切细节中,对于它们当中的每一个也是全知的。这就好比某人的耳朵十分熟悉和谐一致的和音,因此能精确分辨出声音听上去如何不和谐、不一致,并且到了何种程度;或好比充满快乐感觉的人能洞察不快乐感觉的干扰;同样好比目光专注于美丽物体的人能对它旁边的丑陋物体形成精确评估,这就是为何画家习惯在漂亮的脸旁边摆一张丑脸的原因。当恶和假与善和真相争时,善和真的情形也是如此,因为通过善和真能清晰觉察恶和假。凡处于良善者皆能察觉邪恶,凡处于真理者皆能看清虚假。原因在于,良善处于天堂之热,真理处于天堂之光;而邪恶处于地狱之冷,虚假处于地狱之暗。这一点可用以下事实来说明:天堂天使能看清地狱所发生的一切,以及那里存在哪类怪物;而反过来,地狱灵人却全然不知天堂所发生的一切,甚至看不见天使,如同一个瞎子,或眼睛注视虚空或太空。理解力被智慧光照的人,好比人正午站在高山上,对下面的所有事物都看得了了分明;而享有更高光明的人则好比人透过望远镜去看周边和下面的物体,仿佛它们近在咫尺。但那些因确信谬念而处于地狱虚假之光的人,则好比人在夜里手拿灯笼站在同一座高山上,只能看见离他最近的物体,并且不能分辨这些物体的形状或颜色等属性。人若拥有稍许真理之光,但却过着邪恶生活,那么他在以对邪恶的喜爱为乐时,一开始看真理,就跟猫看挂在花园里的亚麻布差不多,这猫会飞扑到亚麻布上,好象那是它的庇护所。后来,他变得象夜鸟,最后变得象尖叫的猫头鹰。那时,他变得象扫烟囱的人,紧紧靠在烟囱的阴暗角落里,向上看,只能透过烟雾看到天空,向下看,则只能看到升起烟雾的灶台。

诠释启示录 #1037

1037.启17:3

1037.启17:3.“在灵里,天使把我带到旷野”表示进入出现在异象中的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对应于这种宗教说服的状态。这从“旷野”和“在灵里”的含义清楚可知:“旷野”是指一种教会状态,其中不再有任何良善或真理(对此,参看AE 730节)。但鉴于不再有任何良善和真理的教会不是一个教会,所以它被称为一种宗教说服。“在灵里”是指在异象中,因为约翰在灵里所看见的,是在异象中看见的。在异象中看见就是看见那些存在于天上的天使中间的事物,这些事物都代表、因而表示属灵事物。当这些出现在人面前时,它们不是出现在他的身体视觉面前,而是出现在他灵的视觉面前。因为人的灵和他的身体一样有眼睛;但他灵的眼睛看见灵界的事物,因为出现在灵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属灵人以理解力看见属灵事物,以眼睛看见形式上像属世事物那样的属灵事物。但肉眼看见物质界中的事物,因为出现在物质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物质人以理解力看见属世事物,以眼睛看见物质形式上的属世事物。因此,当先知的灵眼被打开时,他们就会看见诸如代表、因而表示教会的神性-属天和神性-属灵事物,或说属天神性和属灵神性事物的那类事物,有时也看见诸如代表、因而表示教会未来将要发生之事的那类事物;这些就是约翰所看见的事物。他现在之所以看见一个旷野,是因为“旷野”表示一切良善和真理都被摧毁的一种教会状态;这种状态对应于已经成为巴比伦的教会。这就是为何圣言的许多经文都将巴比伦描述为旷野,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那使世界如同旷野,翻毁其城邑的,是你吗?(以赛亚书14:17)

同一先知书:

巴比伦必像神所倾覆的所多玛、蛾摩拉一样;它必永远无人居住,世世代代无人居住;阿拉伯人也不在那里停留。猫头鹰的女儿必住在那里,萨梯在那里跳舞。(以赛亚书13:19–22; 以及耶利米书50:37–40; 51:2, 25–26, 37, 41–43; 以及别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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