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神通过符合秩序的万物直觉、知道并看见违反秩序所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小细节。原因在于,神不会将人保守在罪恶中,而是使他从罪恶中退离。所以,祂不是引导他,而是与他相争。通过恶与假不断抗争、搏斗、抵抗、憎恶和反对祂自己的善与真,神能直觉它们的性质和程度。这从以下事实可推知,神全在于其秩序的一切细节中,对于它们当中的每一个也是全知的。这就好比某人的耳朵十分熟悉和谐一致的和音,因此能精确分辨出声音听上去如何不和谐、不一致,并且到了何种程度;或好比充满快乐感觉的人能洞察不快乐感觉的干扰;同样好比目光专注于美丽物体的人能对它旁边的丑陋物体形成精确评估,这就是为何画家习惯在漂亮的脸旁边摆一张丑脸的原因。当恶和假与善和真相争时,善和真的情形也是如此,因为通过善和真能清晰觉察恶和假。凡处于良善者皆能察觉邪恶,凡处于真理者皆能看清虚假。原因在于,良善处于天堂之热,真理处于天堂之光;而邪恶处于地狱之冷,虚假处于地狱之暗。这一点可用以下事实来说明:天堂天使能看清地狱所发生的一切,以及那里存在哪类怪物;而反过来,地狱灵人却全然不知天堂所发生的一切,甚至看不见天使,如同一个瞎子,或眼睛注视虚空或太空。理解力被智慧光照的人,好比人正午站在高山上,对下面的所有事物都看得了了分明;而享有更高光明的人则好比人透过望远镜去看周边和下面的物体,仿佛它们近在咫尺。但那些因确信谬念而处于地狱虚假之光的人,则好比人在夜里手拿灯笼站在同一座高山上,只能看见离他最近的物体,并且不能分辨这些物体的形状或颜色等属性。人若拥有稍许真理之光,但却过着邪恶生活,那么他在以对邪恶的喜爱为乐时,一开始看真理,就跟猫看挂在花园里的亚麻布差不多,这猫会飞扑到亚麻布上,好象那是它的庇护所。后来,他变得象夜鸟,最后变得象尖叫的猫头鹰。那时,他变得象扫烟囱的人,紧紧靠在烟囱的阴暗角落里,向上看,只能透过烟雾看到天空,向下看,则只能看到升起烟雾的灶台。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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