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08

608.必须知道的是

608.必须知道的是,天堂有三层,这三层天堂照着爱和智慧的三个层级而彼此不同,人照着他重生的阶段而与这三层天堂的天使交流;正因如此,人类心智照着天堂而分为三个层级或区域。关于这三层天堂,以及它们照着爱和智慧的三个层级的划分,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9节等),也可参看《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16—17节)这本小册子。在此只需通过一个对比来说明划分天堂所依据的三个层级的性质就足够了。它们就像人的头、身体和脚;最高层天堂构成头,中间天堂构成身体,最低层天堂构成脚;因为整个天堂在主眼里就像一个人。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已经通过实际的观察揭示给我了,因为我被恩准看到一个由成千上万的人组成的天堂社群完全就像一个人。那么为什么整个天堂在主面前就不应该如此显现呢?关于这一活生生的经历,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9节等)。这清楚表明,整个基督教界都承认的这一真理当如何理解,即:教会构成基督的身体,基督是这身体的生命。这也清楚说明了这一点:主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因为祂是这身体的生命。同样,主是那些只承认祂是天地之神,并相信祂的人中间的教会。主自己在马太福音(28:18)中教导说,祂是天地之神;祂在约翰福音(3:15, 16, 36; 6:40; 11:25, 26)中教导说,人们当信祂。


圣治 #129

第7章 这是圣治的一

第7章 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不可被外在手段或力量强迫去思考和意愿,因而去相信和热爱宗教的事,但要引导自己并有时强迫自己如此行

129.圣治的这条律法从前两条律法可推知,即: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71-99节);人要凭自己,然而靠着主如此行,因而貌似凭自己如此行(100-128节)。由于被强迫是不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是不出于自己,而是出于不自由,出于别人,所以圣治的这条律法在顺序上排在前两条之后。此外,人人都承认,强迫任何人去思考他所不愿思考的,去意愿他的思维禁止他所意愿的,因而去相信他所不相信的,完全相信他所不愿相信的,或去爱他所不爱的,完全去爱他所不愿去爱的,是不可能的。因为一个人的灵或心智在思考、意愿、相信和爱上拥有完全的自由。它拥有这种自由,是由于来自灵界、没有强迫的流注(因为人的灵或心智就在灵界),而不是由于来自自然界的流注,后一种流注只有在与属灵流注一致行动时才被接受。

一个人可能会被强迫说,他思想、意愿、相信并热爱宗教的事;但他不会思想、意愿、相信并热爱它们,除非它们成为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理性的事,或这不是他真正思想、意愿、相信和热爱的事。一个人也有可能被强迫去说赞成宗教的话,并照着宗教去行动;但他不能被强迫出于对宗教的信仰在思维上赞成它,或出于对宗教的热爱在意愿上赞成它。此外,在捍卫公义和公平的国度,每个人都被强迫不去说反对宗教的话,不去做反对宗教的事;然而,没有人能被强迫在思维和意愿上赞成它。这是因为每个人都有自由去与地狱一致思考,并意愿赞成它,同样有自由在思维和意愿上赞成天堂。然而,理性会告诉我们地狱是何性质,天堂是何性质,等待这一个的命运是什么,等待那一个的命运又是什么。正是基于理性,意愿才拥有选择和决定的能力。

由此可见,外在无法强迫内在。然而,强迫的事有时也会发生,我需要按下列顺序说明,这种事是有害的:

⑴没有人能因神迹奇事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⑵没有人能因异象或与死者交谈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⑶没有人能因威胁或惩罚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⑷没有人能在缺乏理性和自由的状态下被改造。

⑸自我强迫不违背理性和自由。

⑹外在人必须通过内在人被改造,反过来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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