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08

608.要知道,天堂

608.要知道,天堂照着爱与智慧的三个层级而被划分为三层,人照着自己重生的程度而与来自这三层天堂的天使相联系。也正因如此,人类心智照着这些天堂而被划分为三个层级或区域。关于这三层天堂,以及它们照着爱与智慧的三个层级的划分,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9等节)一书,也可参看《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16, 17节)这本小册子。在此仅用一个比喻,就足以说明划分天堂所依照的这三个层级的性质。它们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最高天堂构成头,中间天堂构成躯体,最低天堂构成脚;因为整个天堂在主面前如同一个人。这一真理已通过我的亲自观察透露给我,因为我蒙恩看到由成千上万人组成的一个天堂社群完全就像一个人。那么为何整个天堂在主面前就不能如此显现呢?关于这活生生的经历,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9等节)。这一切清楚表明在基督教界众所周知的这句话,即教会是基督的肢体,基督是那肢体的生命是什么意思。这一点,即主是天上全部事物中的全部,因为祂是那肢体的生命也因此变得清楚明了。同样清楚的是,主就是那些唯独承认祂为天地之神,并信靠祂之人当中的教会。主亲自教导,祂就是天地之神(马太福音28:18);人当信祂(约翰福音3:15,16,36;6:40;11:25,26)。

圣治 #129

第7章 这是圣治的一

第7章 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不可被外在手段或力量强迫去思考和意愿,因而去相信和热爱宗教的事,但要引导自己并有时强迫自己如此行

129.圣治的这条律法从前两条律法可推知,即: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71-99节);人要凭自己,然而靠着主如此行,因而貌似凭自己如此行(100-128节)。由于被强迫是不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是不出于自己,而是出于不自由,出于别人,所以圣治的这条律法在顺序上排在前两条之后。此外,人人都承认,强迫任何人去思考他所不愿思考的,去意愿他的思维禁止他所意愿的,因而去相信他所不相信的,完全相信他所不愿相信的,或去爱他所不爱的,完全去爱他所不愿去爱的,是不可能的。因为一个人的灵或心智在思考、意愿、相信和爱上拥有完全的自由。它拥有这种自由,是由于来自灵界、没有强迫的流注(因为人的灵或心智就在灵界),而不是由于来自自然界的流注,后一种流注只有在与属灵流注一致行动时才被接受。

一个人可能会被强迫说,他思想、意愿、相信并热爱宗教的事;但他不会思想、意愿、相信并热爱它们,除非它们成为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理性的事,或这不是他真正思想、意愿、相信和热爱的事。一个人也有可能被强迫去说赞成宗教的话,并照着宗教去行动;但他不能被强迫出于对宗教的信仰在思维上赞成它,或出于对宗教的热爱在意愿上赞成它。此外,在捍卫公义和公平的国度,每个人都被强迫不去说反对宗教的话,不去做反对宗教的事;然而,没有人能被强迫在思维和意愿上赞成它。这是因为每个人都有自由去与地狱一致思考,并意愿赞成它,同样有自由在思维和意愿上赞成天堂。然而,理性会告诉我们地狱是何性质,天堂是何性质,等待这一个的命运是什么,等待那一个的命运又是什么。正是基于理性,意愿才拥有选择和决定的能力。

由此可见,外在无法强迫内在。然而,强迫的事有时也会发生,我需要按下列顺序说明,这种事是有害的:

⑴没有人能因神迹奇事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⑵没有人能因异象或与死者交谈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⑶没有人能因威胁或惩罚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⑷没有人能在缺乏理性和自由的状态下被改造。

⑸自我强迫不违背理性和自由。

⑹外在人必须通过内在人被改造,反过来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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