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7.世上的每个人之所以要么与天堂天使联系或来往,要么与地狱灵联系或来往,是因为他生来就有变得属灵的能力。若非他生来就与那些属灵之人有某种联系,这是不可能的事。我在《天堂与地狱》一书已说明,就其心智而言,人既在自然界,也在灵界。世人、天使和灵人都不知道这种联系,因为只要人活在世上,他就处于属世状态,而天使或灵人处于属灵状态。属世和属灵之间的不同使得他们彼此看不见对方。我在《婚姻之爱》一书描述了这种不同的性质,大家可参看那里所载的记事(326-329节)。由此清楚可知,将他们联系起来的不是思维,而是情感;几乎没有人反思自己的情感,因为它们没有暴露在理解力及其由此而来的思维所享有的光之下,仅暴露在意愿及其由此而来的爱之情感所享有的热之下。由爱之情感所带来的世人与天使并灵人的这种联系如此紧密,以致若它被切断,天使和灵人也他们由此被分开,人会立即陷入昏迷,若不修复这种联系,重新恢复他们的结合,人就会死亡。
前面说过,人通过重生变得属灵,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变得如天使本身那样属灵,而是变得属灵-属世,也就是说,他的属世含有某种属灵成分在其中,就像思维在言谈中,或意愿在行为中,因为当一个停止时,另一个也会停止。同样,人的灵就在身体中所发生的每一件细微之事里,正是人的灵促使属世层去行它所行的。就其本身而言,属世层是被动的或死的力量;而属灵层是主动的或活的力量。被动的或死的力量无法凭自己行动,而必须被主动的或活的力量驱动。
人活着就不断与灵界居民发生联系,所以他离开自然界时,会立刻被引入诸如他在世时就与之相联系的那类人当中。因此,死后,人人都觉得自己仍活在世上,因为那时他来到在意愿的情感方面与他类似的同伴中间,他能认出他们,就像在世时家人亲属认出他们自己一样。这就是圣言中论到那些死了的人的话的意思,即:他们被召集起来,聚集到自己人中。由此可见,重生之人与天堂天使联系,未重生之人与地狱灵联系。
10.⑵先前天地的居民是谁,是什么样。这一点在《最后的审判》一书(68–71节)有所描述,但我需要在此详细说一说,因为要理解下文就必须知道他们是谁,是什么样。所有聚集在天堂之下,并在各个地方为自己造假天堂(他们将这些假天堂称为真“天堂”)的人都与最低层天堂的天使联结,但只是外在上的联结,不是内在上的联结。他们当中大多数人是马太福音(25:41-46)中所提到的山羊,或属该山羊家族。事实上,这些人在世时并未作恶,因为他们过着良善的道德生活,但他们没有为了良善而行善事;事实上,他们将信与仁分离,从而没有视恶行为罪。这些人因表面上活得像基督徒,所以与最低层天堂的天使联结;不过,他们只是外在上类似这些天使,内在却不像,因为这些天使是绵羊,拥有信,但这信是仁之信。由于这种联结,他们,就是山羊,不得不被容忍,因为在最后审判之前把他们分开会伤害那些在最低层天堂的人;事实上,他们会把其他人一起拖入毁灭。这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预言的:
耶稣设了个比喻。天国好像人撒好种在田里,及至人睡觉的时候,他的仇敌来撒上稗子就走了。到长苗吐穗的时候,稗子也显出来。家主的仆人来对他说,主人,你不是撒好种在田里吗?你要我们去薅出来吗?主人说,不必,恐怕薅稗子,连麦子的根也一同拔出来。容这两样一齐长,等着收割。当收割的时候,我要对收割的人说,先将稗子薅出来,捆成捆,好烧掉;惟有麦子要收在仓里。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田地就是世界;种子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收割的时候就是这时代的完结。将稗子薅出来用火焚烧,这时代的完结也要如此。(马太福音13:24-30,37—40)
“时代的完结”是指教会的末期;“稗子”是指那些内心邪恶的人;“麦子”是指那些内心良善的人;“薅出来,捆成捆,好烧掉”是指对他们的最后审判;“恐怕薅稗子,连麦子的根也一同拔出来”表示恐怕在最后审判之前把他们分开会对善人造成伤害,所以“容这两样一齐长,等着收割”。
288.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及“律法”。有必要解释一下“律法”的严格意义、广泛意义和最广泛的意义分别是什么。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意义来说,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例,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指整部圣言。众所周知,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条例。这一点从从具体条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一条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利未记:
这是赎愆祭的条例。(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7,11)
这是素祭的条例。(利未记6:14)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之人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有关立王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11,12,26;以及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约翰福音1:45;7:22, 23; 8:5等)。
保罗所说的遵行律法就是指这些条例,在那里他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16)。最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在诗篇(82:6)也说过。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在诗篇(89:29;110:4)、但以理书(7:14)也说过。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在诗篇(35:19)也说过。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约翰福音7:48,49)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上述经文中,律法均表示整部圣经。大卫诗篇中还有上千条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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