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07

607.每个人都要么

607.每个人都要么与天堂天使,要么与地狱灵交流,或联系在一起,因为他生来就是为了变得属灵,而这是不可能的,除非他生来就与那些属灵的人有某种结合。《天堂与地狱》一书已经说明,就其心智而言,人在两个世界,即自然界和灵界。但世人、天使和灵人都不知道这种结合,因为当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时,他处于属世状态,而天使和灵人处于属灵状态。由于属世之物和属灵之物之间的区别,他们看不见彼此。在《婚姻之爱》(326-329节)所记载的记事中,我描述了这种区别的性质。由此清楚可知,他们的结合不是思维的结合,而是情感的结合,几乎没有人反思自己的情感,因为这些情感没有处于理解力和由此产生的思维所在的光中,只处于意愿和它的爱之情感所在的热中。世人和天使并灵人通过爱之情感所产生的这种结合如此紧密,以至于如果它被切断,他们由此而彼此分开,那么世人会立刻晕倒,如果这种联系不恢复,他们不能再次结合起来,那么世人就会死亡。
前面说过,人通过重生变得属灵,但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他变得属灵,就像天使本身是属灵的一样,而是说,他变得属灵属世,也就是说,他的属世人里面有一个属灵人,就像思维在言语里面,意愿在行为里面一样,因为当一个停止时,另一个也会停止。同样,人的灵就在身体所做的每一件事里面,正是人的灵驱使属世部分去做凡它所做的事。就其本身而言,属世部分是被动物,或死的力量;而属灵部分是主动物或活的力量;被动物或死的力量不能凭自己行动,必须由主动物或活的力量来驱动。
由于人不断与灵界居民交流,所以当他离开自然界时,他立刻被置于他的同类当中,他在世时就与他们联系在一起了。因此,死后,每个人都觉得自己似乎仍活在世上,因为那时,他与那些在其意愿的情感方面与他相似的人交往;他承认这些人,就像世上的亲戚朋友承认自己人一样。这就是圣言中论到那些死去的人的话的意思,即:他们被收聚,归到自己人那里。由此可见,重生的人与天堂天使交流,未重生的人与地狱灵交流。

圣治 #331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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